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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台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8-14 10:34:05 |
为进一步落实省、江门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有关文件精神,强化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进一步强化最小单元防疫管控工作,现就全市推广应用“场所码”工作通知如下:
一、应用场景
各“三点一线”场所(跨境货车“三点一线”场所,即口岸点、作业点、住宿点和沿线高速服务区、收费站、加油站、维修厂、停车场、接驳点等交通节点)、冷库冷链、货运船舶码头、交通场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商业综合体、娱乐场所、电影院、旅业、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医疗机构、厂企等人流量密集的公共场所在场所出入口显眼位置张贴场所创建的场所码,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指引群众进入扫码,必须落实先扫码后通行,打卡绿码成功后方可进入场所。
二、申领操作指引
场所管理员通过“粤省事→粤康码→公共场所→我是管理员”进入管理员端,完成实名认证,进入绑定页面填写所属区域及场所名称,生成“场所申报码”;场所检测员通过“粤省事→粤康码→公共场所→我是检测员”进入检测员端,完成实名登录,通过输入场所管理员提供的“场所申报码”绑定场所。(具体操作指引见附件1)
附件1:“粤康码”公共场所应用操作指引
三、保留绿色通道
为兼顾未成年人、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出行需求,各场所检测人员应认可群众通过“粤康码”添加本家庭成员代替没有智能手机的成员进行健康申报的方式,以及上述没有智能手机的群众持本人绿色健康码纸质打印件(7天有效)通行。我市设置了70个“粤康码”便民服务点(服务点清单见附件2),充分利用实体大厅资源,工作人员通过“粤康码”的“添加家庭成员”功能为其申领“粤康码”(具体操作指引见附件3),为前来的老年人、特殊人群提供免费打印服务。
附件2:台山市“粤康码”便民服务点登记表
附件3:粤康码添加家庭成员功能操作指引
四、分类管理
各场所应按照检测员测温、体温正常的群众扫描场所码快速打卡、群众出示行程卡的流程进行管理。对于没有智能手机扫码,仅出示家庭成员健康码或纸质打印件的老人等特殊人群,由检测员使用手机粤康码的扫码功能扫描群众所出示的粤康码,查验粤康码状态。
五、使用要求和启用时间
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于8月14日对场所码推广应用工作开展检查督办,对于落实不力的场所,将对相关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工作提醒,并视情况追究责任。使用场所码的场所,进入人员须扫码并亮码通行。对不扫码或亮码进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台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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