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行政服务中心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8-09-14 01:38:00
【已失效】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服务对象到服务大厅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或者进行业务咨询时,经办人应当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应具备的全部条件或者说明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一次性告知制的要求:
    工作人员对到服务大厅办理有关事项的办事人员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对手续、材料不完备或未按规定程序、受理时限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或办理程序、受理时限等。
    工作人员在向办事人员一次性告知时,可采用口头告知形式。如果办事人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个性化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