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行政服务中心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8-09-23 02:38:41 |
2018年,我中心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江门、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围绕“放管服”改革、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12345政府服务热线、改善服务质量和服务环境等公众关切的问题,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信息公开,特别是政务服务有关的政策法规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等领域政府信息“五公开”。在公文办理、会议办理程序过程中,将认真落实“五公开”有关要求,明确主动公开、已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于制定出台涉及公众利益、公共利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是紧跟上级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步伐,认真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实现我市行政审批事项线上、线下政务一体化,为群众办事增便利,具体包括:依托法人“一门式”服务中心、18个自然人“一门式”公共服务中心及313个公共服务站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抓好线下办理工作;依托网上办事大厅抓好行政审批事项线上办理工作;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我市在实体办证大厅公布企业开办的流程全景图,并在网上办事大厅完善刻章等企业开办环节的办事指南,通过二维码“码上查询”统一展示,进一步便利群众办事,提升政府效能。
二是继续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窗口人员素质。我中心始终把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及业务水平放在重要位置。为推进我市行政服务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将开展对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奖惩制度,举行季度“红旗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并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评先情况向窗口单位进行通报,不断推进服务提升。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承接好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做好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根据上级要求,6月30日前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的后续运行管理。目前,我市313个村(社区)均已建立“一站式”办事大厅,依托全市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实现了市、镇、村三级联网同步的公共服务运行模式,三级网上办事大厅无缝连接、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为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服务质量,我市正进行相关调查摸底,确保将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在“建起来”的基础上真正“用起来”。
二是狠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台山微市长”),促进民生实事落到实处。2018年,我市将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有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工作态度。市热线服务中心在受理事项后,将及时转相关承办责任单位办理,并将办理意见第一时间回复来电人。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制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工作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责任追究等制度。二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完善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确保合法合规答复。答复内容要明示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力度,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公开方式、范围要合理恰当。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