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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8-05-07 | 发布机构: | 本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缴费人数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79.7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32.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长期领取待遇人数)47.2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86.1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4.4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1.71万人;失业保险8.39万人,工伤保险10.67万人,生育保险9.53万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6年,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14元。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上限为18213元,缴费下限为2682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上限为18213元,缴费下限为2906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全市城镇职工统账结合医疗保险缴费上限为8718元,缴费下限为2906元,单位缴费比例为6%,个人缴费比例为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筹资标准为150元/人•年—366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20元—3600元、低缴费档次(120元-360元)各级财政补助30元、高缴费档次(480元-3600元)各级财政补助60元;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65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200元、各级财政补助450元;工伤保险缴费上限为15342元,缴费下限为1375元,缴费比例行业分为八类,分别是0.2%、0.4%、0.7%、0.9%、1.0%、1.2%、1.3%、1.4%,实行浮动费率;失业保险缴费上限为15342元,缴费下限为1375元,单位缴费比例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 0.5%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超过15342元(我市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14元×3倍)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的,按照15342元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计算。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2017年全市七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21.97亿元,总支出21.59亿元,当期结余0.38亿元,滚存结余13.24亿元,结余基金均按规定存放于各银行专户。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8.98亿元,其中,征缴收入7.74亿元、利息收入0.28亿元、转移收入0.1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81亿元;基金总支出10.79亿元,其中,待遇支出10.45亿元、转移支出0.1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23亿元;当期赤字1.81亿元,滚存结余0.66亿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3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67亿元、财政补助收入2.60亿元、利息收入0.10亿元;基金总支出2.31亿元,当期结余1.06亿元,滚存结余6.35亿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80亿元,其中,征缴收入3.76亿元、利息收入0.04亿元;基金总支出3.47亿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0.20亿元;当期结余0.33亿元,滚存结余1.90亿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5.22亿元,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1.87亿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3.34亿元、利息收入0.01亿元;基金总支出4.49亿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0.23亿元;当期结余0.73亿元,滚存结余1.84亿元。
5.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0.1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15亿元,利息收入0.02亿元;基金总支出0.19亿元;当期赤字0.02亿元,滚存结余0.45亿元。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29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19亿元,利息收入0.10亿元;基金总支出0.16亿元;当期结余0.13亿元,滚存结余1.72亿元。
7.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14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12亿元,利息收入0.02亿元;基金总支出0.18亿元,当期赤字0.04亿元,滚存结余0.32亿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46942人,比上年末增加3345人,抚养比为2.09:1; 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17.21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850.68元;全年平均养老金1848.96元/人•月,平均替代率为36.1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条件的人员(含被征地农民)共16.5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5万人;2017年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110元/月增加到120元/月,全年平均基本养老金124.19元/人•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台山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86.86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普通门诊7.86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43.33元;特病门诊5.11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635.63元;住院0.94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9098.98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普通门诊5.38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47.69元,特病门诊11.88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93.29元,住院1.40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9443.56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25.91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64.55元;特病门诊17.15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67.92元;住院11.23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6728.99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享受待遇2.75万人次,赔付1936.85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享受待遇0.98万人次,赔付2945.79万元。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台山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517人,享受伤残待遇458人(其中,1-4级伤残14人,5-10级伤残108人,未达到伤残等级人数248人),因工死亡11人,供养亲属77人。平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3万元/人、伤残津贴2498.13元/人次、生活护理费1653.37元/人次、供养亲属抚恤金957.18元/人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7.23万元/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3人,费用1.96万元。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7年,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达1635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080元/月;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896人,人均2000.81元;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6781人次,人均缴纳医疗保险费232.48元/月。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4173万人次,其中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2.2914万人次,次均支出481.89元(其中,住院生育医疗费待遇2544人次,次均支出3490.83元;门诊生育医疗费2.037万人次,次均支出106.11元);生育津贴0.1259万人次,次均支出5777.51元。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2017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8.3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9.8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1.5%。
六、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截至2017年末,全市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43432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92.19%,比上年增加1.89%。2017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2017年开展异地联网待遇资格认证业务984笔,比上年增加143笔,增长17.00%。
其他具体公开项目见附件1。
七、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17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1593人次,转移金额2575.68万元,其中办理转入912人次,转入金额1410.58万元,转出681人次,转出金额1214.92万元。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 186人次,其中办理转入171人次,转出15人次。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833人次,转移金额32.42万元,其中办理转入544人次,转入金额32.42万元,转出289人次。
2017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0人次,转移金额0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193人次,转移金额564.33万元。
八、清理企业欠费情况
2017年,全市共清理社会保险欠费企业2894户,清理社会保险欠费1075.55万元,比上年增加123.12万元,增长11.45%。
九、人社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2017年,全市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 0例,其中经司法机关判决的社会保险基金案件0例,及时整改追回基金0万元。查处违法违规0人。
十、签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及相关情况
2017年台山市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达30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44456.79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42540.33万元,大病保险900.49万元,公务员补助1015.97万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179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2。
十一、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定点协议医疗机构19家,康复机构0家,辅助器具配置机构0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3。
十二、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2017年,我市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服务14.7万人次,2017年,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服务人次4405人,医疗费用12723.77万元,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7154.76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5101.41万元,大病保险1917.03万元,公务员补助136.32万元。5613307社保电话咨询服务4000人次;建立微信平台1个,通过“台山人社”微信号发布社保类信息59条。开通网上服务社保业务50项。
截至2017年末,全市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发卡数为91.5万张,常住人口发卡率为96.2%。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个数为102项,实际应用个数为98项,应用率为96.1%。
其他公开项目详见附件4、附件5。
十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贯彻情况
截至2017年末,贯彻实施国家《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标准服务大厅1个,占全部服务大厅100%。
十四、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至2017年末,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个。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65人。2017年,全市建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乡镇16个,占全部乡镇的100%;全市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街道1个,占全部街道的100%。全市基层农村社会保障金融合作服务点204个,占全部农村的65.18%。
附件:
1.2017年度台山市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网点名址
附件1:2017年度台山市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网点名址
2.2017年度台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3.2017年度台山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2、3:2017年度台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4.2017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5.2017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应用场景表
来源: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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