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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15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缴费人数

截至2015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分别为2.43万户、2万户、0.55万户、0.63万户、0.61万户。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79.07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31.4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长期领取待遇人数)47.66万人;基本医疗保险88.80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3.0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5.73万人;失业保险7.94万人,工伤保险8.98万人,生育保险7.95万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4年,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14元。2015年社保年度(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上限为14958元,缴费下限为2408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2015年全市城镇职工统账结合医疗保险缴费上限为7224元,缴费下限为2408元,单位缴费比例为6.5%、个人缴费比例为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筹资标准为150元/人•年—366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20元—3600元、低缴费档次(120元-360元)各级财政补助30元、高缴费档次(480元-3600元)各级财政补助6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47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90元、各级财政补助380元;2015年社保年度(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工伤保险缴费上限为12042元,缴费下限为1375元,缴费比例行业分三类:一类0.5%,二类:1%,三类1.5%,二、三类行业实行浮动费率(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各用人单位在2015年社保年度原执行工伤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下调0.05%);失业保险缴费上限为12042元,缴费下限为1375元,单位缴费比例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从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6月,单位缴费比例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2015年全市生育保险缴费上限为用人单位按照江门市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14元)的3倍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计算,缴费比例为0.8%(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6月缴费比例为0.5%)。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2015年全市七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8.56亿元,总支出18.19亿元,当期结余0.37亿元,滚存结余12.79亿元,结余基金均按规定存放于各银行专户。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7.44亿元,其中,征缴收入6.3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84亿元、利息收入0.16亿元、转移收入0.13亿元;基金总支出9.33亿元;基金当期赤字1.89亿元,滚存结余4.29亿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19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45亿元、财政补助收入2.71亿元、利息收入0.03亿元;基金总支出1.90亿元,当期结余1.29亿元,滚存结余3.91亿元。

(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26亿元,其中,征缴收入3.2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亿元、利息收入0.04亿元;基金总支出3.05亿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0.17亿元);当期结余0.21亿元,滚存结余1.79亿元。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95亿元,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0.96亿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2.98亿元(含财政补贴收入0.07亿元)、利息收入0.01亿元;基金总支出3.63亿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0.22亿元);当期结余0.32亿元,滚存结余0.55亿元。

(五)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0.1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13亿元,利息收入0.04亿元;基金总支出0.14亿元;当期结余0.03亿元,滚存结余0.45亿元。

(六)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39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34亿元,利息收入0.05亿元;基金总支出0.10亿元;当期结余0.29亿元,滚存结余1.45亿元。

(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16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15亿元,利息收入0.01亿元;基金总支出0.04亿元,当期结余0.12亿元,滚存结余0.35亿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41499人,比上年末增加2327人,抚养比为2.37 :1;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87.87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686.30元;全年平均养老金1689.29元/人·月,平均替代率为55.8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条件的人员15.0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6万人;2014年7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65元/月增加到95元/月,2015年3月份发放到账,2015年7月再次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95元/月增加到100元/月,全年平均基本养老金110.3元/人·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5年,全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68.36万人次。其中: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普通门诊7.6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47.59元;特病门诊4.14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639.02元;住院1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8375.41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普通门诊4.41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58.58元,特病门诊10.19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306.29元,住院1.33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9794.55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16.64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88.97元;特病门诊11.66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75.75元;住院11.39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6202.48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享受待遇2.11万人次,赔付1715.59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享受待遇0.7万人次,赔付2145.41万元。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5年,全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32人,享受伤残待遇353人(其中,1-4级伤残0人,5-10级伤残78人,未达到伤残等级人数275人),因工死亡7人,供养亲属72人。平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0万元/人;伤残津贴2037.49元/人次;生活护理费1471.89元/人次;供养亲属抚恤金881.59元/人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7.69万元/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4人,费用24.68万元。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5年,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达1511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080元/月;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723人,人均1739.77元/人;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488人次,人均缴纳医疗保险费204.68元/人·月。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5年,全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131人次,生育的医疗费用基金支出856.46元/人次、生育津贴基金支出4164.79元/人次。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2015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2015年03月01日:利率为2.50%,2015年05月11日:利率为2.25%,2015年06月28日:利率为2.00%,2015年09月06日:利率为1.75%,2015年10月24日:利率为1.5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2.7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11.59%。

    六、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截至2015年末,全市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37462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90.00%,比上年提高2.90%。2015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2015年开展异地联网待遇资格认证业务721笔,比上年增加207笔,增长40.27%。

(其他具体公开项目见附件1)

    七、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15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1659人次,转移金额1996.75万元,其中办理转入960人次,转入金额1057.22万元,转出699人次,转出金额939.53万元。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103人次,其中办理转入49人次,转出54人次。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 827 人次,转移金额 25.6 万元,其中办理转入548人次,转入金额25.6万元,转出279人次。

2015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8人次,转移金额3.19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206人次,转移金额424.15万元。

  1. 清理企业欠费情况

    2015年,全市共清理社会保险欠费510万元,比上年减少2981万元,下降85.39%。

  2. 人社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2015年,全市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   0例,其中经司法机关判决的社会保险基金案件0例,及时整改追回基金0万元。查处违法违规0人。

    十、签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及相关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全市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达30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3.92亿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173家。(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2)

十一、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全市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定点协议医疗机构20家;康复机构0家。(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3)

十二、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全市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发卡数为91.5万,常住人口发卡率为96.4%。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个数为94项,实际应用个数为81项,应用率为86.2%。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服务14.37万人次,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服务人次0.18万人,结算金额3160.56万元。5613307社保电话咨询服务6800人次。建立微信平台1个,通过“台山人社”微信号发布社保类信息3条。开通网上服务社保业务40项。(其他公开项目详见附件4、附件5)

十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贯彻情况

截至2015年末,贯彻实施国家《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标准服务大厅3个,占全部服务大厅100%。

十四、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个,其中县(区)级1个。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64人(在职在编29人)。全市建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乡镇17个,占全部乡镇的100%;全市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街道1个,占全部街道的100%。全市基层农村社会保障金融合作服务点181个,占全部农村计划建点数的65.3%。

 

附件:

1.2015年度台山市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网点名址

2.2015年度台山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3.2015年度台山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4. 2015年度台山市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5. 2015年度台山市社会保障卡应用场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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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6-05-09 发布机构: 本网
台山市2015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15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缴费人数

截至2015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分别为2.43万户、2万户、0.55万户、0.63万户、0.61万户。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79.07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31.4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长期领取待遇人数)47.66万人;基本医疗保险88.80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3.0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5.73万人;失业保险7.94万人,工伤保险8.98万人,生育保险7.95万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4年,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14元。2015年社保年度(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上限为14958元,缴费下限为2408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2015年全市城镇职工统账结合医疗保险缴费上限为7224元,缴费下限为2408元,单位缴费比例为6.5%、个人缴费比例为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筹资标准为150元/人•年—366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20元—3600元、低缴费档次(120元-360元)各级财政补助30元、高缴费档次(480元-3600元)各级财政补助6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47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90元、各级财政补助380元;2015年社保年度(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工伤保险缴费上限为12042元,缴费下限为1375元,缴费比例行业分三类:一类0.5%,二类:1%,三类1.5%,二、三类行业实行浮动费率(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各用人单位在2015年社保年度原执行工伤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下调0.05%);失业保险缴费上限为12042元,缴费下限为1375元,单位缴费比例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从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6月,单位缴费比例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2015年全市生育保险缴费上限为用人单位按照江门市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14元)的3倍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计算,缴费比例为0.8%(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6月缴费比例为0.5%)。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2015年全市七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8.56亿元,总支出18.19亿元,当期结余0.37亿元,滚存结余12.79亿元,结余基金均按规定存放于各银行专户。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7.44亿元,其中,征缴收入6.3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84亿元、利息收入0.16亿元、转移收入0.13亿元;基金总支出9.33亿元;基金当期赤字1.89亿元,滚存结余4.29亿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19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45亿元、财政补助收入2.71亿元、利息收入0.03亿元;基金总支出1.90亿元,当期结余1.29亿元,滚存结余3.91亿元。

(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26亿元,其中,征缴收入3.2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亿元、利息收入0.04亿元;基金总支出3.05亿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0.17亿元);当期结余0.21亿元,滚存结余1.79亿元。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95亿元,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0.96亿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2.98亿元(含财政补贴收入0.07亿元)、利息收入0.01亿元;基金总支出3.63亿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0.22亿元);当期结余0.32亿元,滚存结余0.55亿元。

(五)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0.1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13亿元,利息收入0.04亿元;基金总支出0.14亿元;当期结余0.03亿元,滚存结余0.45亿元。

(六)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39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34亿元,利息收入0.05亿元;基金总支出0.10亿元;当期结余0.29亿元,滚存结余1.45亿元。

(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16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15亿元,利息收入0.01亿元;基金总支出0.04亿元,当期结余0.12亿元,滚存结余0.35亿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41499人,比上年末增加2327人,抚养比为2.37 :1;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87.87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686.30元;全年平均养老金1689.29元/人·月,平均替代率为55.8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条件的人员15.0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6万人;2014年7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65元/月增加到95元/月,2015年3月份发放到账,2015年7月再次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95元/月增加到100元/月,全年平均基本养老金110.3元/人·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5年,全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68.36万人次。其中: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普通门诊7.6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47.59元;特病门诊4.14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639.02元;住院1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8375.41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普通门诊4.41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58.58元,特病门诊10.19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306.29元,住院1.33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9794.55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16.64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88.97元;特病门诊11.66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75.75元;住院11.39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6202.48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享受待遇2.11万人次,赔付1715.59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享受待遇0.7万人次,赔付2145.41万元。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5年,全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32人,享受伤残待遇353人(其中,1-4级伤残0人,5-10级伤残78人,未达到伤残等级人数275人),因工死亡7人,供养亲属72人。平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0万元/人;伤残津贴2037.49元/人次;生活护理费1471.89元/人次;供养亲属抚恤金881.59元/人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7.69万元/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4人,费用24.68万元。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5年,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达1511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080元/月;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723人,人均1739.77元/人;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488人次,人均缴纳医疗保险费204.68元/人·月。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5年,全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131人次,生育的医疗费用基金支出856.46元/人次、生育津贴基金支出4164.79元/人次。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2015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2015年03月01日:利率为2.50%,2015年05月11日:利率为2.25%,2015年06月28日:利率为2.00%,2015年09月06日:利率为1.75%,2015年10月24日:利率为1.5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2.7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11.59%。

    六、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截至2015年末,全市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37462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90.00%,比上年提高2.90%。2015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2015年开展异地联网待遇资格认证业务721笔,比上年增加207笔,增长40.27%。

(其他具体公开项目见附件1)

    七、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15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1659人次,转移金额1996.75万元,其中办理转入960人次,转入金额1057.22万元,转出699人次,转出金额939.53万元。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103人次,其中办理转入49人次,转出54人次。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 827 人次,转移金额 25.6 万元,其中办理转入548人次,转入金额25.6万元,转出279人次。

2015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8人次,转移金额3.19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206人次,转移金额424.15万元。

  1. 清理企业欠费情况

    2015年,全市共清理社会保险欠费510万元,比上年减少2981万元,下降85.39%。

  2. 人社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2015年,全市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   0例,其中经司法机关判决的社会保险基金案件0例,及时整改追回基金0万元。查处违法违规0人。

    十、签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及相关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全市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达30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3.92亿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173家。(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2)

十一、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全市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定点协议医疗机构20家;康复机构0家。(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3)

十二、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全市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发卡数为91.5万,常住人口发卡率为96.4%。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个数为94项,实际应用个数为81项,应用率为86.2%。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服务14.37万人次,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服务人次0.18万人,结算金额3160.56万元。5613307社保电话咨询服务6800人次。建立微信平台1个,通过“台山人社”微信号发布社保类信息3条。开通网上服务社保业务40项。(其他公开项目详见附件4、附件5)

十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贯彻情况

截至2015年末,贯彻实施国家《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标准服务大厅3个,占全部服务大厅100%。

十四、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个,其中县(区)级1个。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64人(在职在编29人)。全市建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乡镇17个,占全部乡镇的100%;全市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街道1个,占全部街道的100%。全市基层农村社会保障金融合作服务点181个,占全部农村计划建点数的65.3%。

 

附件:

1.2015年度台山市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网点名址

2.2015年度台山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3.2015年度台山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4. 2015年度台山市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5. 2015年度台山市社会保障卡应用场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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