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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为贯彻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江府办函〔2021〕13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凡列入本目录的公开事项,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明确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应按要求主动进行公开。

  一、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5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115号)》

  6.《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的通知》(江府办函〔2021〕133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1、「责任主体」 办公室牵头,各有关股室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详见主动公开事项表)

  2、「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4、「监督渠道」通过局政府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局网站互动:

  //www.magnetkurs.com/jmtsssbj/gkmlpt/index

  电话:0750-5613307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更新周期

责任股室(单位)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1

机构概况

领导干部

领导简介、分管工作

动态更新

办公室

2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等

动态更新

办公室

3

内设机构及职能

办公地址、时间、负责人、股室联系方式等

动态更新

办公室

4

部门文件

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文件

动态更新

办公室

5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1、年度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预算

2、年度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决算公开

动态更新

计财股

6

人事信息

本单位人事任免、招考公告、录用结果等

动态更新

办公室

7

工作动态

发布本单位重要工作动态、活动要闻、学习会议等

动态更新

各相关股室

8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内容

动态更新

各相关股室

9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市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动态更新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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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为贯彻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江府办函〔2021〕13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凡列入本目录的公开事项,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明确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应按要求主动进行公开。

  一、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5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115号)》

  6.《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的通知》(江府办函〔2021〕133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1、「责任主体」 办公室牵头,各有关股室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详见主动公开事项表)

  2、「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4、「监督渠道」通过局政府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局网站互动:

  //www.magnetkurs.com/jmtsssbj/gkmlpt/index

  电话:0750-5613307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更新周期

责任股室(单位)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1

机构概况

领导干部

领导简介、分管工作

动态更新

办公室

2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等

动态更新

办公室

3

内设机构及职能

办公地址、时间、负责人、股室联系方式等

动态更新

办公室

4

部门文件

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文件

动态更新

办公室

5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1、年度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预算

2、年度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决算公开

动态更新

计财股

6

人事信息

本单位人事任免、招考公告、录用结果等

动态更新

办公室

7

工作动态

发布本单位重要工作动态、活动要闻、学习会议等

动态更新

各相关股室

8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内容

动态更新

各相关股室

9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市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动态更新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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