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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台山赤溪分店:

我局收到台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核查处理未按规定执行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函》,你药店(地址:台山市赤溪镇田头圩田园东街8号首层之一)不按药品监督相关规定执行药品信息登记报告制度。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39号)和《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版)的相关规定,现决定自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12日期间中止与你药店签订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特此通知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4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江门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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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2-04-27 发布机构: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关于中止江门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台山赤溪分店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通知


江门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台山赤溪分店:

我局收到台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核查处理未按规定执行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函》,你药店(地址:台山市赤溪镇田头圩田园东街8号首层之一)不按药品监督相关规定执行药品信息登记报告制度。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39号)和《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版)的相关规定,现决定自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12日期间中止与你药店签订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特此通知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4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江门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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