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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3-08-25 | 发布机构: |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我国建筑业蓬勃发展,建筑业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城市建设加速城市蜕变的过程中,千千万万的建筑工人在每一个城市角落都留下了辛勤的身影。
而建筑行业风险较高,一旦建筑工人发生工伤,倒塌的可能就是整个家庭。如何保障建筑业从业人员和施工单位的工伤合法权益一直是大家所热切关注的。下面请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建筑业如何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吧。
一、哪些施工企业需要参加建筑业工伤保险?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建设项目的所有施工企业,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施工一线务工人员,应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二、缴费办法
1.缴费主体: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2.缴费标准: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的0.8‰缴纳。
三、施工企业参加建筑业工伤保险的流程
办理流程:缴费单位提出申请→办税服务厅受理→到银行签订扣费协议(非必须)→缴费单位申报缴费(可以持卡POS机缴款)→办税服务厅领取结果(税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缴费凭证)。
办理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原件(供查验),合同封面、载有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工程地址、开工和竣工时间、总造价金额的合同页、合同订立方签署页复印件各一份(盖公章);
2、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一份;
3、施工承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一份,若需要办理纯社保缴费户临时税务登记,需提供法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港澳台人员回乡证、台胞证,外籍人员护照)复印件一份;
4、工程项目经办人身份证(港澳台人员回乡证、台胞证,外籍人员护照)原件(供查验)、复印件一份;
5、《江门市建筑业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
办理渠道: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办税服务厅;建设项目跨区域的,在报建地所属办税服务厅办理。也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办理。
温馨提示:为保障建筑业从业人员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请记得按时参加工伤保险。早缴费、早保障哦!详情可拨打咨询电话:0750-12345、0750-12366、0750-551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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