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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控制和结算经办规程的通知》(江社保〔2017〕39号)、《关于江门市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的意见》(江人社发〔2017〕68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我局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实际费用情况和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基金应支付总额,结合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分配资金总额、本地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及分级评审结果,拟定了2018年度台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年度决算方案,经台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联席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上报江门市社保局。目前,我局已顺利完成了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年度决算工作。

       按上级部署,2018年我市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医保支付方式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局高度重视按病种分值付费医保改革。今年是按病种分值付费首次清算,从确定年初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可分配资金总额、分值单价到正式费用清算,我局领导全程参与,安排部门骨干逐一核对信息、测算数据、拟定方案,多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讨论结算工作。为了能顺利开展本次清算工作,我局还特意召开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分值年度清算工作宣讲会。各定点医疗机构也多次组织到外市医院取经,组织专项培训班,培养疾病分类人才,调整医保管理方式,积极应对按病种分值结算付费改革。



来源: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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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0-03-09 发布机构: 本网
【社保】台山市定点医疗机构2018年度医疗保险年终清算工作顺利完成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控制和结算经办规程的通知》(江社保〔2017〕39号)、《关于江门市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的意见》(江人社发〔2017〕68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我局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实际费用情况和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基金应支付总额,结合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分配资金总额、本地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及分级评审结果,拟定了2018年度台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年度决算方案,经台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联席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上报江门市社保局。目前,我局已顺利完成了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年度决算工作。

       按上级部署,2018年我市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医保支付方式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局高度重视按病种分值付费医保改革。今年是按病种分值付费首次清算,从确定年初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可分配资金总额、分值单价到正式费用清算,我局领导全程参与,安排部门骨干逐一核对信息、测算数据、拟定方案,多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讨论结算工作。为了能顺利开展本次清算工作,我局还特意召开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分值年度清算工作宣讲会。各定点医疗机构也多次组织到外市医院取经,组织专项培训班,培养疾病分类人才,调整医保管理方式,积极应对按病种分值结算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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