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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6-03-01 | 发布机构: | 本网 |
2016年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管理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二)负责管理全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社会保险信息、关系;
(三)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待遇的管理、发放;
(四)负责管理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及网络,协助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五)上级部门交办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设办公室(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社会保险关系股、计划财务股、稽核内审股(挂信息管理股牌子)、养老保险待遇股、失业保险待遇股、医疗保险待遇股(挂工伤生育保险待遇股牌子)等7个内设机构。在编人员28人,其中公务员26名、工勤人员2名;局长1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兼任),副局长2名,正副股长(级)18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人员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核拨。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1 | |||
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2016年预算 | 项目 | 2016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 | 611.65 | 一、基本支出 | 432.04 |
二、财政专户拨款 |
| 二、项目支出 | 179.61 |
三、其他资金 |
| 三、单位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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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611.65 | 本年支出合计 | 61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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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级补助收入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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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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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
| 六、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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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611.65 | 支出总计 | 611.65 |
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
表2 | ||
收入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6年预算 | |
一、预算拨款 | 611.65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611.65 | |
基金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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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专户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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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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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财政收入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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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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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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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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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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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61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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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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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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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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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611.65 | |
表3 | ||
支出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6年预算 | |
一、基本支出 | 432.04 | |
工资福利支出 | 374.03 |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58.01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
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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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179.61 | |
日常运转类项目 | 179.61 | |
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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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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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研发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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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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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企事业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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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运维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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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业务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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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项目 |
| |
信息系统建设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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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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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计 | 61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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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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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缴上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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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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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总计 | 611.65 | |
表4 | ||||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2016年预算 | 项目 | 2016年预算 |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611.65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611.65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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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611.65 | 本年支出合计 | 611.65 | |
表5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 ||||
单位名称: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
小计 | 其中: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611.65 | 432.04 | 179.61 | |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11.65 | 432.04 | 179.61 | |
[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506.14 | 432.04 | 74.1 | |
[2080107]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 506.14 | 432.04 | 74.1 | |
[20825]其他生活救助 | 105.51 |
| 105.51 | |
[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 105.51 |
| 105.51 | |
表6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
单位名称: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2016本年预算 | |
合计 | 432.04 |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374.03 | |
[30101]基本工资 | 84.05 | |
[30102]津贴补贴 | 196.68 | |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93.30 |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58.01 | |
[30201]办公费 | 4.03 | |
[30202]印刷费 | 4.50 | |
[30204]手续费 | 4.00 | |
[30205]水费 | 0.95 | |
[30206]电费 | 10.89 | |
[30207]邮电费 | 6.28 | |
[30211]差旅费 | 3.15 | |
[30228]工会经费 | 3.92 | |
[30215]会议费 | 0.45 | |
[30216]培训费 | 0.80 | |
[30217]公务接待费 | 3.28 | |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56 | |
[30213]维修(护)费 | 3.50 |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70 | |
表7 | ||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
单位名称: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2016本年预算 | |
合计 | 179.61 |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74.10 | |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74.10 | |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05.51 | |
[30305]生活补助 | 105.51 | |
表8 | ||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名称: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6年预算 | |
行政经费 | 506.14 | |
“三公”经费 | 12.84 | |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 0.00 |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9.56 | |
1.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56 | |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 3.28 | |
注: 1、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取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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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 | ||||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名称: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名称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小计 | 其中: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0 | 0 | 0 | |
注:如该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则本表为空。同时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以空表呈报人大审议。 | ||||
表10 | ||||||||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名称: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金额:万元 | |||||||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 总计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援款 | 其他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432.04 | 432.04 | 43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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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支出(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374.03 | 374.03 | 37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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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支出(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58.01 | 58.01 | 5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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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 | ||||||||
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名称: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金额:万元 | |||||||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 总计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援款 | 其他资金 | 续效目标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合计 | 179.61 | 179.61 | 17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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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179.61 | 179.61 | 17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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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11.65万元,比上年减少268.85万元,下降30.5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减少企业军籍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的项目指标;支出预算611.65万元,比上年减少268.85万元,下降30.5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减少企业军籍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的项目指标。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2.84万元,比上年减少17.16万元,下降57.2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接待活动逐步规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56万元,比上年减少8.44万元,下降46.8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接待费3.28万元,比上年减少8.72万元,下降72.6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逐步规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01万元,比上年减少71.99万元,下降55.38%,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其中:办公费4.03万元,印刷费4.50万元,手续费4万元,邮电费6.28万元,差旅费3.15万元,会议费0.45万元,培训费0.80万元,日常维修费3.5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1.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6万元,工会经费3.92万元,公务接待费3.28万元,其他商品和福利支出2.7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安排。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2月13日,本部门有办公楼一栋,位于台城桥湖路99号;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无其他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或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6年本部门无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无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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