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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和省部门预算改革精神,现将2014年本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和2015年本部门预算报告如下:

一、2014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本部门按照台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部门预算,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依法理财,规范管理,促进社会和社保事业的发展。

(一)部门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全年总收入完成781万元,为市人大审议通过本部门预算总收入781万元的100%。

2、收入完成构成情况:全年总收入781万元均为一般财政拨款,其中200万为单位部门经费预算,581万为项目经费预算,均为市人大审议通过的本部门预算收入。

3、本单位严格贯彻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压缩不必要的办公开支,避免造成铺张浪费。

(二)部门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1、支出完成情况:全年总支出完成781万元,为市人大审议通过本部门预算总支出781万元的100%。

2、支出完成构成情况:单位经费预算支出20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完成70万元和公用支出完成130万元,各占市人大审议通过本部门预算支出781万元的8.96%和16.65%。项目支出完成581万元,为市人大审议通过本部门预算支出781万元的74.39%,其中项目支出包括企业军籍人员生活困难补贴、企业退休干部中级以上职级人员职级补贴、农村合作医疗办公经费。

2014年部门预算执行特点

1、部门收入方面特点:能按照部门预算的收入及时确认,保障资金的到位。

2、部门支出方面特点:能按照部门预算的支出的要求,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3、所属单位的收支特点:本单位收入均为一般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人员支出与共用支出按本单位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分配运用,并在支出过程中坚持节约原则;项目支出为对企业军籍人员和退休干部的职级补贴,按要求及时发放。

本部门认真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部门预算,在2012年着重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结合本部门职能特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各项管理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完成2015年的工作任务。

2、将专项资金用在重点工作上,保障单位的正常运作,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及取得较好的成效。

3、加强节约宣传,强化检查督导,树立良好的使用意识。通过部门预算编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和控制经费使用。

本部门在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部门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1、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做到收支平衡,量力而行,合理使用资金。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报批手续,加强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支出,按规定拒报。

2、资金使用按要求做到细分化,做到合理化,科学化。

3、统筹兼顾,遵循原则,大力推进和完善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4、加强单位经费预算管理,定期总结和检查“三公”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

二、2015年部门预算

根据中央和省部门预算改革精神,按照《2015年台山市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加大综合财政预算改革力度,严格预算管理,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以零基预算为基础、部门预算为主导,建立管理规范、结构合理、约束有力、讲求效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

 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原则: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年度工作目标、财务收支计划、现有公共资源配置情况,按照综合预算和统筹安排、收支平衡和量财办事、统筹兼顾和保证重点原则编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设办公室(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社会保险关系股、计划财务股、稽核内审股(挂信息管理股牌子)、养老保险待遇股、失业保险待遇股、医疗保险待遇股(挂工伤生育保险待遇股牌子)等7个内设机构。主要职能是:执行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管理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负责管理全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社会保险信息、关系,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待遇的管理、发放,负责管理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及网络,协助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上级部门交办其他事项。

2、人员构成情况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在编人员30人,其中公务员28名、工勤人员2名;局长1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兼任),副局长1名,正副股长(级)13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人员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核拨。

3、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目标和计划

(1)加大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宣传活动。要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等宣传媒介进行经常性的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同时深入到企业宣传发动,做好解释,让群众清楚了解社会保险,增强企业和职工的社会保险法律意识,自觉依法参保缴费。

(2)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对象就是任务”和市委、市政府提出“应保必保,不漏一人”的要求,要加强社会保险工作检查,加大社会保险的执法力度,进行经常性执法检查和全市性执法大检查,督促企业依法参保。要经常与各镇各部门互相沟通,互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社会保险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审查核发制度,确保社保基金收支平衡

严格执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资格审查制度,坚持执行各类领取待遇人员的年审制度,严格核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4)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

强化内部管理,深入开展“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文明窗口活动,增强全体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努力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提供优质服务,把我市的社会保险工作做得更好。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880.50万元(一般预算拨款880.50万元),其中部门公用经费130万元,聘用人员工资70万元,与去年持平,2015年本单位将继续严格贯彻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压缩不必要的开支,避免造成铺张浪费;项目经费680.50万元,比上年增加99.50万元,增长17.13%,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规定逐步增加企业军籍人员生活困难补贴、企业退休干部中级以上职级人员职级补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差额补贴的待遇。

(四)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880.50万元,比上年增加99.5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规定逐步增加企业军籍人员生活困难补贴、企业退休干部中级以上职级人员职级补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差额补贴的待遇。

2015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人员支出预算70万元,占支出预算7.95%;日常公用支出预算130万元,占支出预算14.76%;项目支出预算680.50万元,占支出预算77.29%,其中企业军籍人员生活困难补贴560万元,占支出预算63.60%,企业退休干部中级以上职级人员职级补贴110万元,占支出预算12.49%,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差额补贴5.50万元,占支出预算0.63%,农村合作医疗办公经费5万元,占支出预算0.57%.

(五)实现预算的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实现2015年预算,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的工作部署,努力完成各项计划任务,按照综合预算和统筹安排收支平衡和量财办事、统筹兼顾和保证重点资金的原则合理支出。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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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5-12-10 发布机构: 本网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部门预算的报告


根据中央和省部门预算改革精神,现将2014年本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和2015年本部门预算报告如下:

一、2014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本部门按照台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部门预算,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依法理财,规范管理,促进社会和社保事业的发展。

(一)部门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全年总收入完成781万元,为市人大审议通过本部门预算总收入781万元的100%。

2、收入完成构成情况:全年总收入781万元均为一般财政拨款,其中200万为单位部门经费预算,581万为项目经费预算,均为市人大审议通过的本部门预算收入。

3、本单位严格贯彻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压缩不必要的办公开支,避免造成铺张浪费。

(二)部门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1、支出完成情况:全年总支出完成781万元,为市人大审议通过本部门预算总支出781万元的100%。

2、支出完成构成情况:单位经费预算支出20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完成70万元和公用支出完成130万元,各占市人大审议通过本部门预算支出781万元的8.96%和16.65%。项目支出完成581万元,为市人大审议通过本部门预算支出781万元的74.39%,其中项目支出包括企业军籍人员生活困难补贴、企业退休干部中级以上职级人员职级补贴、农村合作医疗办公经费。

2014年部门预算执行特点

1、部门收入方面特点:能按照部门预算的收入及时确认,保障资金的到位。

2、部门支出方面特点:能按照部门预算的支出的要求,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3、所属单位的收支特点:本单位收入均为一般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人员支出与共用支出按本单位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分配运用,并在支出过程中坚持节约原则;项目支出为对企业军籍人员和退休干部的职级补贴,按要求及时发放。

本部门认真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部门预算,在2012年着重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结合本部门职能特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各项管理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完成2015年的工作任务。

2、将专项资金用在重点工作上,保障单位的正常运作,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及取得较好的成效。

3、加强节约宣传,强化检查督导,树立良好的使用意识。通过部门预算编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和控制经费使用。

本部门在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部门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1、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做到收支平衡,量力而行,合理使用资金。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报批手续,加强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支出,按规定拒报。

2、资金使用按要求做到细分化,做到合理化,科学化。

3、统筹兼顾,遵循原则,大力推进和完善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4、加强单位经费预算管理,定期总结和检查“三公”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

二、2015年部门预算

根据中央和省部门预算改革精神,按照《2015年台山市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加大综合财政预算改革力度,严格预算管理,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以零基预算为基础、部门预算为主导,建立管理规范、结构合理、约束有力、讲求效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

 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原则: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年度工作目标、财务收支计划、现有公共资源配置情况,按照综合预算和统筹安排、收支平衡和量财办事、统筹兼顾和保证重点原则编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设办公室(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社会保险关系股、计划财务股、稽核内审股(挂信息管理股牌子)、养老保险待遇股、失业保险待遇股、医疗保险待遇股(挂工伤生育保险待遇股牌子)等7个内设机构。主要职能是:执行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管理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负责管理全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社会保险信息、关系,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待遇的管理、发放,负责管理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及网络,协助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上级部门交办其他事项。

2、人员构成情况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在编人员30人,其中公务员28名、工勤人员2名;局长1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兼任),副局长1名,正副股长(级)13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人员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核拨。

3、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目标和计划

(1)加大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宣传活动。要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等宣传媒介进行经常性的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同时深入到企业宣传发动,做好解释,让群众清楚了解社会保险,增强企业和职工的社会保险法律意识,自觉依法参保缴费。

(2)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对象就是任务”和市委、市政府提出“应保必保,不漏一人”的要求,要加强社会保险工作检查,加大社会保险的执法力度,进行经常性执法检查和全市性执法大检查,督促企业依法参保。要经常与各镇各部门互相沟通,互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社会保险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审查核发制度,确保社保基金收支平衡

严格执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资格审查制度,坚持执行各类领取待遇人员的年审制度,严格核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4)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

强化内部管理,深入开展“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文明窗口活动,增强全体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努力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提供优质服务,把我市的社会保险工作做得更好。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880.50万元(一般预算拨款880.50万元),其中部门公用经费130万元,聘用人员工资70万元,与去年持平,2015年本单位将继续严格贯彻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压缩不必要的开支,避免造成铺张浪费;项目经费680.50万元,比上年增加99.50万元,增长17.13%,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规定逐步增加企业军籍人员生活困难补贴、企业退休干部中级以上职级人员职级补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差额补贴的待遇。

(四)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880.50万元,比上年增加99.5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规定逐步增加企业军籍人员生活困难补贴、企业退休干部中级以上职级人员职级补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差额补贴的待遇。

2015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人员支出预算70万元,占支出预算7.95%;日常公用支出预算130万元,占支出预算14.76%;项目支出预算680.50万元,占支出预算77.29%,其中企业军籍人员生活困难补贴560万元,占支出预算63.60%,企业退休干部中级以上职级人员职级补贴110万元,占支出预算12.49%,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差额补贴5.50万元,占支出预算0.63%,农村合作医疗办公经费5万元,占支出预算0.57%.

(五)实现预算的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为了实现2015年预算,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的工作部署,努力完成各项计划任务,按照综合预算和统筹安排收支平衡和量财办事、统筹兼顾和保证重点资金的原则合理支出。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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