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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1-02-08 | 发布机构: |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台山市中医院:
你院《关于台山市中医院增设老年病床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相关申请资料及现场验收,现同意你院自2021年2月7日起将老年病科纳入职工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老年病区住院费用结算,结算方式为:按病种分值付费周期性结算,并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按照《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江人社发〔2018〕465号)(以下简称《工作意见》)规定:定点医疗机构老年病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人群疾病住院治疗费用周期性结算的床位数,按“一医二护”管理老年病区病床数量不得超过12张,超过部分纳入普通住院按病种分值付费进行结算。你院老年病科现有医生3名,护士4名,病床10张。现同意将10张病床全部纳入老年病区结算,今后如病区扩展增加病床数,需另向我局申请。
请你院严格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17〕47号)及《工作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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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2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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