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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根据《台山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共5项,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核;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或者赠送审批;综合年鉴出版许可审批;地方志书出版许可审批;县、乡级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冠名编纂许可审批。上述5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

2017年,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0件。

(二)依法实施情况。

1.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等受理申请情况。我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广东省档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要求实施行政许可, 不对申请人设置标准外的准入门槛。在受理过程中逐项对照我局5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标准化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材料目录、内容及相关要求接收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和改革要求,及时申报行政审批事项变动情况,完成对我局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

2.对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裁量基准和许可条件规范审查情况。我局逐项对照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条件,结合各审批环节的审查意见作出许可决定,从不随意更改或增设额外的许可条件。决定不予通过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说明不予通过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情况。我局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实现提速增效。

(三)公开公示情况。

一是我局制定了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按规定公开审批依据及条件,公开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办理结果,通过多种方式公开,并实行网上公开。二是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深化改革要求、应用实施反馈等情况,及时修订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合法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予以公开,广大群众可以在网站上查找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情况。

(四)监督管理情况。

 1.对外监督情况。我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群众的监督和指导,在省网上办事大厅、档案局对外网站等公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公示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的情况。

2.对内监督情况。我局加强内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对行政许可业务的办理时效进行实时监控,着力解决“庸、懒、散、慢”等苗头性问题,推动职责到位和行政效能提升。

(五)实施效果情况。

1.是否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效果的情况;事项办理业务量情况;办结时限效率等情况。2017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0件。

2.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网上办事大厅情况及网上办事大厅全流程网上办理情况。我局5项行政许可事项均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其中4项可网上全流程办理,上网办理率80%。

3.行政许可相对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情况。我局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及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梳理、更新、完善行政审批事项,使办理时限大大缩短,办事效率大幅提高,受到群众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4.对比上一年度评价报告所反映的问题,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绩效改进情况。我局结合实际,重新梳理各行政许可事项,并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及业务手册,准确细致公开办事服务信息,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限。

5.投诉举报事项及其处理情况。我局建立了投诉登记负责制,要求对每一起投诉案件,认真登记、深入调查,及时予以解决。我局2017年所实施的行政许可,未收到投诉,也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做好1+3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二是继续大力提升窗口服务,依法依规办理许可事项,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针对不同审批事项,更新完善对应办事指南,同时为规范各项业务受理和审批,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简化办事程序,提升办事效率、办事质量。

 

                                                              台山市档案局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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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档案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 2018-03-23 09:29: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市档案馆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根据《台山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共5项,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核;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或者赠送审批;综合年鉴出版许可审批;地方志书出版许可审批;县、乡级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冠名编纂许可审批。上述5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

2017年,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0件。

(二)依法实施情况。

1.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等受理申请情况。我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广东省档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要求实施行政许可, 不对申请人设置标准外的准入门槛。在受理过程中逐项对照我局5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标准化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材料目录、内容及相关要求接收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和改革要求,及时申报行政审批事项变动情况,完成对我局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

2.对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裁量基准和许可条件规范审查情况。我局逐项对照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条件,结合各审批环节的审查意见作出许可决定,从不随意更改或增设额外的许可条件。决定不予通过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说明不予通过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情况。我局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实现提速增效。

(三)公开公示情况。

一是我局制定了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按规定公开审批依据及条件,公开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办理结果,通过多种方式公开,并实行网上公开。二是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深化改革要求、应用实施反馈等情况,及时修订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合法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予以公开,广大群众可以在网站上查找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情况。

(四)监督管理情况。

 1.对外监督情况。我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群众的监督和指导,在省网上办事大厅、档案局对外网站等公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公示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的情况。

2.对内监督情况。我局加强内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对行政许可业务的办理时效进行实时监控,着力解决“庸、懒、散、慢”等苗头性问题,推动职责到位和行政效能提升。

(五)实施效果情况。

1.是否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效果的情况;事项办理业务量情况;办结时限效率等情况。2017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0件。

2.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网上办事大厅情况及网上办事大厅全流程网上办理情况。我局5项行政许可事项均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其中4项可网上全流程办理,上网办理率80%。

3.行政许可相对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情况。我局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及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梳理、更新、完善行政审批事项,使办理时限大大缩短,办事效率大幅提高,受到群众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4.对比上一年度评价报告所反映的问题,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绩效改进情况。我局结合实际,重新梳理各行政许可事项,并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及业务手册,准确细致公开办事服务信息,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限。

5.投诉举报事项及其处理情况。我局建立了投诉登记负责制,要求对每一起投诉案件,认真登记、深入调查,及时予以解决。我局2017年所实施的行政许可,未收到投诉,也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做好1+3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二是继续大力提升窗口服务,依法依规办理许可事项,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针对不同审批事项,更新完善对应办事指南,同时为规范各项业务受理和审批,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简化办事程序,提升办事效率、办事质量。

 

                                                              台山市档案局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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