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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档案部门政务公开和服务水平,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根据《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台府办〔2018〕22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组织领导 局党组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台山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局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确定1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对外公布,研究制定《台山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台山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台山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发布制度》《台山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台山市档案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三、公开工作原则 四、公开内容、形式 (一)公开内容 1.3月31日前公开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市档案局(馆)领导班子信息、工作分工情况; 3.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现行文件; 4.市档案局(馆)年度预算公开情况; 5.市档案局(馆)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 6.市档案局(馆)人事任免、人员招录信息; 7.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8.依申请公开信息; 9.市档案局应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台山档案史志”、微博“台山档案”; 2.公共查询点、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单位信息公开专栏等; 3.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台山市档案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定期开展工作自查和检查,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接受公众监督。完善投诉机制,畅通现场投诉、网上投诉、电话投诉等多种便民投诉渠道。 (二)加强宣传,讲求实效。政务公开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力的有效途径,要始终把为民服务放在工作首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动市档案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认真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办理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交办或转办任务,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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