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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违法违规行为 |
处罚法律依据 |
法定处罚标准 |
违法程度 |
自由裁量情形 |
裁量幅度 |
1 |
设置人未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影响市容的 |
《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 |
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1处的 |
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较重 |
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2处的 |
处20000元以上35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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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
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3处以上 |
处3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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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置人未按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准予同意的书面决定的要求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 |
《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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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10平方米以上20平方米以下的 |
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较重 |
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20平方米以上50平方米以内的 |
处20000元以上35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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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
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50平方米以上的 |
处3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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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置人未在设置期限届满后十日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 |
《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轻微 |
超过规定期限未拆除的 |
责令限期拆除 |
一般 |
超过责令期限1个月以内未拆除的 |
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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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
超过责令期限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未拆除的 |
处20000元以上35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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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
超过责令期限2个月以上未拆除的 |
处3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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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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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非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不符合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要求的 |
《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轻微 |
未自行改正的 |
责令改正 |
一般 |
未在责令限期内改正完的 |
处以2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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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
未在责令限期内改正的 |
处以8000元以上14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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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
责令限期逾期后经催告或公告仍未改正的;2年内发生2次以上违反本条例违法行为的;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
处以14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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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设置人未在设置期限届满后三日内拆除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的 |
《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轻微 |
超过规定期限未拆除的 |
责令限期拆除 |
一般 |
超过责令期限3日以上10日以内未拆除的 |
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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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
超过责令期限10日以上20日以内未拆除的 |
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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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
超过责令期限20日以上未拆除的 |
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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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置人未按照招牌设置规范设置招牌的 |
《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轻微 |
首次发现违法行为的 |
责令限期改正 |
一般 |
逾期不改正,未按照招牌设置规范设置招牌1处的 |
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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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
逾期不改正,未按照招牌设置规范设置招牌2处的 |
处2000元以上35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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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
逾期不改正,未按照招牌设置规范设置招牌3处的 |
处3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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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未履行相关维护管理责任的 |
《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轻微 |
首次发现违法行为的 |
责令限期改正 |
一般 |
责改期满30天内未改正的 |
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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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
责改期满30天以上60天内未改正的 |
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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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
责改期满60天以上未改正的;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
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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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招牌设置人未履行相关维护管理责任的 |
《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轻微 |
首次发现违法行为的 |
责令限期改正 |
一般 |
责改期满30天内未改正的 |
处2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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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
责改期满30天以上60天内未改正的 |
处800元以上14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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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
责改期满60天以上未改正的;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
处14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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