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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我局执法队员在石华路巡查时,发现尚品一号小区旁有一施工队正在开挖城市道路,三名施工人员使用电动风镐机、铁铲等工具将路面上的水泥块挖开,挖出一条长约1米、宽约0.2米的沟。施工人员随意将施工过程中的垃圾废土和施工材料直接堆放在路上。
经查,该施工行为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属于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行为。我局执法队员立即要求该施工队停止施工,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和暂扣单,暂扣其施工工具,要求补办相关许可手续。
目前,该施工单位已补办相关许可手续,但是,当事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将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城管部门提醒广大单位或个人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
应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挖掘城市道路时要严格规范施工
设置围护设施
文明施工
以免对城市交通、市民出行造成影响
下面,小编整理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指南,有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或个人请收好!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指南地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781323271964N40114022002
1.网上办理流程图
2.窗口办理流程图
办理窗口: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事窗口(1-7号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台山市台城德政路58号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办公电话:0750-556585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803路公交车在新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到台山市新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丨市城管执法局城监大队
编辑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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