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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推动新时期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全力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城市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思想理念引领、制度机制创新和数字技术赋能,在优化城市发展空间、美化城市发展环境、维护城市发展安全等方面精耕细作,积极探索具有侨乡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路径,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法治思维意识培养。
1.全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牢牢把握“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坚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两个确立”落实到执法主业上。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局机关和全系统党员干部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局机关和全系统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会议,推动系统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同时组织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干部通过支部大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开展自学互学交流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2.持续加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力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点内容,跟进学习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理论知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刻领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
3.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夯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全面落实《台山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法治的机制把依法治市、依法执法、依法行政统一结合起来,推动城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相关课题研究,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二)紧扣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工作。
1.立法有进度。积极参与立法。协助上级城管部门研究开展《江门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江门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等立法工作,推动城管执法工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聚焦市容市貌执法问题、住宅小区执法问题,在坚持综合治理、强化执法保障、完善惩戒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和突破;加强立法协同。加强与市人大、市司法局和相关部门的沟通,深度参与重要立法项目,参与《江门市租赁房屋管理条例》等立法修法工作,汇总分析执法数据,掌握相关执法需求,从完善管理机制、优化管执协作、调整法律责任条款、强化执法结果应用等方面反馈立法修改意见。
2.对标有广度。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到执法主业上,牢牢把握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契机,持续健全执法规范体系。在首批赋权清单的基础上,配合上级城管部门及市司法局研究编订拟调整由各镇街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清单(第二批),严格把握“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标准,防止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脱节倾向,共136项,涉及规划、扬尘、户外广告、市容环境类、燃气类、排水节水类、住房城乡建设类。
3.执法有尺度。根据《江门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促进公平公正、依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转发《省住建厅关于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级城管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杜绝简单粗暴不文明执法;积极参与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台山市“大比武”工作,评选优秀案卷,编制指导案例,梳理存在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助力依法行政和法治城管建设;持续推进“牛皮癣”小广告等城市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组织召开市区违法建设治理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会议,2023年共治理违法建设172宗,面积近3.38万平方米,且未发生群访、滋事行为。
(三)强化法制指导监督,提高法治执法队伍素质。
1.统筹规范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走访调研、交流学习,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队伍建设“选育管用”关键环节持续发力,不断巩固扩大改革成果。抓紧抓实建章立制,根据《江门市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专项行动方案》等规定,制定《台山市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专项行动方案》,主动研究“绩效考核”“职级晋升”“转任交流”等配套管理制度,逐步形成队伍管理系统绩效考核模块,坚持以打造“党政管理、综合执法、优秀青年干部”三支人才队伍为核心,持续为人才队伍发展注入新动力。
2.健全队伍全周期培训机制。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主线,精心精细组织实施“破冰提能”行动和市直城管系统培训活动,着力推动思想破冰、提能竞优、尊法学法;明确对象分级、科目分类等基本规则,确定各类培训的培训目标、科目构成、组训方式等,为台山城管执法系统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提供依据。在前期精准摸排法治培训需求的基础上,会同上级城管部门筹备开展全市城管队伍集中封闭式培训,共100余名执法人员参训;以城市管理大讲堂、法治讲座、法治微课堂、队列训练大练兵等为载体,深化法治学习交流和规范执法意识,既强法治能力又塑作风形象,2023年,组织本级城管执法人员培训347人次,完成全系统在线学法考试工作,加强对基层执法中队学习的指导,推动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3.强化基层队伍法治建设。2023年,执法部门自行抽查全系统行政处罚案卷件,督促基层办案中队落实整改要求,提升执法办案质量。落实三级监督机制,组织局、大队和中队开展日常督察,解决投诉问题820起,提升主要城区周边环境质量;配合上级城管部门进行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专项督查,督查发现问题主要涉及建筑垃圾、生活污水、广告设施检查等事项,落实整改清单,实际整改问题163件,有力推动队伍规范管理。
(四)创新推动城管执法模式,释放数字治理新动能。
1.加快城管执法数字化建设。完成队伍管理系统建设,推动执法人员绩效考核定量化。完成指挥监管平台、对象监管系统、网上办案系统升级改造。健全与市大数据中心等部门信息化建设协作机制。在“一网统管”和全市统一综合执法平台可视化展示。推动大数据赋能基层,发动执法队员核查执法对象数据13810条,完成率99.9%。开展街面环境、小区环境、生态环境综合分析评价,强化对城管执法的专业化指引和对管理部门的有效性反馈。
2.深化执法监管模式创新。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深化城管执法对象监管系统应用,探索“门前三包”新模式管理,开展分级分类管控,行政指导34宗。拓展丰富专业执法应用,在生活垃圾执法领域,实现对垃圾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跑、冒、滴、漏”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在街面环境治理领域,探索通过车巡、重点区域视频布控等方式对占道设摊、跨门经营等街面违法行为模拟开展“非现场”执法。
3.推进区域燃气执法协作。制定2023年城市管理燃气执法协作工作方案,开展毗邻区域联合执法。坚持以安全为红线,守护城市运行“生命线”。将燃气安全和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执法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牵头办理13宗燃气案件,统筹指导城管执法系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确保“五必查”(查气源、查气瓶、查行为、查供气场所、查场所安全)查实、查细、查到位,督促燃气供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存在问题的燃气非居民用户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守护城市“生命线”。
(五)聚焦重点领域执法保障,耕好依法行政责任田。
1.全面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执法。今年以来,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32宗。深入开展街面环境专项执法,依法查处无序设摊案件96宗;查处跨门经营案件17宗、占道堆物案件15宗;深入开展小区环境专项执法,依法拆除小区违建36处、1.03万平方米。开展建筑工地、建筑垃圾专项执法,依法查处夜间施工扰民、扬尘污染、非法倾倒处置渣土泥浆等建筑工地类违法行为2宗。深入开展户外广告治理,拆除违法户外广告设施41处。
2.依法开展环境卫生工作。开展环境清洁消杀监督检查,出动城管执法队员68人次,检查住宅小区、沿街商户、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31余次,发现并当场督促整改问题2个,向责任主体制发督办单2张,全部督促整改完毕。
3.加大城管普法宣传力度。围绕“十四五”时期本市城管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制定“八五”普法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责任部门和活动形式。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城管执法系统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普法宣传,宣传解读城管执法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组织谋划“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引导群众争做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文明市民,营造良好法治社会氛围。
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谢荣科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亲自部署、督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并将开展法治工作作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
(一)学深悟透做实,强化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及时传达、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等重要内容。强化提升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的内在动力,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创城管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新局面”为主题,先后为全系统领导干部和5家单位党员干部宣讲授课4次,推动全系统形成学习良好氛围。带领局领导班子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履行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制度规范。
重视立法引领,组织开展《江门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江门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等立法建议研讨,推动台山城管执法工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城管领域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配合并征求第二批街镇赋权清单。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利用办公平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形成“处罚公示-教育警示-信用修复-跟踪服务”的闭环管理模式;把大兴调查研究与城管系统“服务月”活动紧密结合,上门走访、把脉问诊、纾难解困;组织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主动型”信用承诺书,主动接受行业监管,依法配合行政检查;多措并举服务保障中高考,加强巡查值守,维护考点周边秩序,杜绝噪声污染,规范“三车”停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智慧停车“一张网”建设,对50条背街小巷市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在市区增设3处果蔬疏导点、放开6条路段发展夜市经济,践行“721”工作法,柔性管理,包容执法,保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把握数字化转型,逐步推动城管执法提效增能。
紧扣市委市政府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要求,加快信息系统基础建设,推进落实“智慧城管”建设应用,完善数字化建设框架体系。完成城管执法队伍管理系统、镇街综合执法办案建设与升级,推动核心业务数据建设。拓展分级分类检查,强化对象监管系统应用,提升了办案效率。拓展应用场景实战实用,城管执法数字化转型取得了新成效。
(四)抓好队伍建设,切实铸造新时代法治执法队伍。
坚持城管队伍法治属性,研究制订《台山市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专项行动方案》,配套建成队伍管理系统,确保城管执法人员绩效考核透明化、规范化和高效化。构建符合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克服管理困难,深入开展培训工作,推进完成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全方位执法监督,组织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监督重点内容方式,指导推动完善督察工作体系。持续开展队伍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的法治队伍。
(五)落实主责主业,全力提供一流营商环境。
坚持执法办案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面对执法办案数量下降,质量下滑的形势,及时召开办案讲评调度会,突出强调执法办案的重要法治意义,督促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做好主责主业。持续推进城市综合治理,组织开展街面环境、小区环境、生态环境、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等重要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统筹调配力量,高质量完成生态环境执法保障。坚持协同联动,合力推进燃气执法协作,深化与公安、交警等相关职能单位的管理执法协作。深入推进自建房专项整治,召开专项执法整治行动部署会,依法从严查处自建房违法违规改扩建、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等违法行为,有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一是执法三项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执法亮证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实施不够全面。行政执法案卷整体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能力相对不足,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水平不高,多元联动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尚未形成。三是严格文明执法有待进一步推进。基层城管特别是协管人员的规范文明执法水平相对较低,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执法人员文明化仍需要持之以恒。四是城管执法系统有待进一步健全。城管智慧执法系统未能全面运行,执法程序网上流转和执法决定未能实时推送,执法投入、执法密度、执法强度、社会响应能力等统计分析功能、多维度评价功能仍然不健全。五是深化改革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放管服”改革工作范围较广,与其他部门相比,我局相关业务范围相对单一,自主创新空间不大。城市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创新力度不够,自主创新能力相对不足,审管联动、市区联动等协同共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立足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部署,扎实提升城管执法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深化城管法治化建设。以推进城管法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二是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工作目标,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展示城管执法良好形象。三是持续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强短板补弱项,严把重大案件质量关,坚持重大案件集体会审,推动从严从实落实亮证执法制度、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执法信息公示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程序,细化量化办案程序、自由裁量等工作。围绕执法难点痛点,开展执法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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