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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4月25日
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工作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制定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
(一)有效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城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不突破控制指标;
(三)加强城管系统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完成安全生产年度工作任务。
二、局领导班子安全监管职责
1.党组书记、局长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对本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局党组班子成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分管直属单位、股室、联系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做到既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也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监督管理职责
(一)定期听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相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二)督促工作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三)督促工作范围内的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并亲自带队履行安全生产督查责任,督促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四)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内的单位制定和落实应急管理措施;
(五)负责工作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四、局机关各股室安全监管职责
(一)办公室
做好安全生产的新闻报道工作;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发生时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工作;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负责局机关事务、车辆、经费保障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大楼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盗窃案件、扰乱办公秩序和暴恐事件的发生,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预防工作;负责日常值班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其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行政服务和法规股
负责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角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办法、标准进行审核;在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规范性文件时,突出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占道破路施工、渣土受纳等申请事项严格把关;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其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负责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必需的工作费用,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其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市政设施股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景观照明、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及制定招牌设置规范;监督市政设施维护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市路灯服务站进行监督指导,健全市政设施日常巡视及病害发现机制,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岗前培训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其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环卫管理股
负责对环卫管理和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对广东绿润公司的监管,对市环卫处进行监督指导,保障全市环卫保洁人员作业安全,加强车辆、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强垃圾中转站安全管理;对渣土运输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市环卫处对渣土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对市彭沙坑建筑垃圾消纳场和堆放点的监管,杜绝安全隐患;对在建工地进行不定期检查。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其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园林绿化股
负责对市区公园管理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对市园林处进行监督指导,保障园林绿化建设、修剪、养护管理等工作人员作业安全;完善园林防火、边坡塌方等工作预案;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其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燃气管理股
负责全市燃气企业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市区管道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参与有关燃气行业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燃气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燃气安全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其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给排水管理股
负责对市自来水公司和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完善排洪防涝预案;负责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维护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其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综合执法股
负责强化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教育,对市城管综合执法队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在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妥善查处案件;负责协助直属单位做好本部门各类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其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机关党委(人事股)
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机关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作为党员干部工作能力的评价指标,以及实绩考核、选拔任用的必要依据。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其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强化职责
(一)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头抓,全体干部职工共同抓的良好局面。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真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并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内容。
(三)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四)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调研分析,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明确整改领导责任,限期整改销号。
(五)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做好事故救援、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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