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台山市城市管理局2011年政府部门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台山市城市管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部门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台山市城市管理局网页(http://csgl.tsinfo.com.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台山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南后街31号,邮编:529200,电话:0750-5538532)。
一、概述
2011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公开载体,强化考核督查,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挂帅负责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助局机关各业务部门共同推动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属单位依法公开信息。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规范体系。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台山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一致、及时、准确。
(三)加强载体建设,畅通公开渠道。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党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形式向公众公开。为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管理透明度,我局及时更新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各业务部门通过党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公开有关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信息。同时,我局还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在媒体上公告或宣传关系民生的事项,特别是各项重点民生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进度情况,方便群众从多渠道了解市政建设和园林绿化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城管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1年度,城管局网站发布政府信息45条,其中工作动态快讯35条,公告3条,燃气条例1条,其他类信息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通过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城管局政务公开栏内容由办公室牵头编制和更新,主要对领导分工、城市建设成果、党务建设、办事流程等政府信息向公众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1年度,城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1年度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没有发生与城管局相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贯彻落实《条例》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但距离市民和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2012年,我局将紧密结合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及时更新有关信息。为规范管理秩序,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我们要进一步做好有关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的宣传发布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网站信息。
(二)综合利用各种公开形式,突出工作实效。继续从实际出发,以城管网站为主要方式,综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宣传栏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
(三)加强检查监督工作。加强对我局下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促下属单位按《条例》要求,并结合管理实际及时公开工作信息,如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工作动态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台山市城市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