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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要求,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我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力度,不断健全领导机制,落实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股室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更新、维护、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不断优化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位,由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更新及管理加强。
(三)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2021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从申请主体上看是公民通过政府网站进行申请。我局做到全面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畅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渠道。
(四)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内容。坚决避免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出现,提高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我局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1年度主动公开了180条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充实和规范、公开方式不够多样化、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方式。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的管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增强专业素养,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社会热点的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三是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从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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