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公安联合作战!挖出团伙犯罪大案,捣毁47个燃气 “黑窝点”
-
2020-10-22 13:21:17
- 来源: 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字体:
大 中 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紧密围绕专项斗争要求,大力开展打击“黑气”行动。2020年8月4日,经执法人员积极深入调查,在公安、市扫黑办等部门精心部署下,成功侦破全省首宗全链条打击非法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专案,逮捕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17名,捣毁47个燃气“黑窝点”,犯罪网络涵盖非法批发、运输、销售全链条,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
“黑气”是在非法经营网点出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大量使用未经检测的过期瓶、报废瓶、翻新瓶进行充装;气体来源不明,很可能参杂腐蚀性气体,造成气瓶存在较大的泄漏风险;另外,黑液化气瓶在充装过程中会给周边居民带来严重安全隐患;黑液化气瓶存在短斤少两,而且消费者维权存在困难,气瓶也没有保险。“黑气”经营市场不容忽视。
今年3月初,根据江门城管局检查提供的线索,台山市城管局立即专门调派相关骨干人员,成立案件调查小组。经摸查分析,初步认定粤J211Z2、粤JFT751两辆台山牌照轻型货车车主涉嫌违法运输瓶装石油气,随即城管局请求交巡警部门密切关注非法运输瓶装石油气车辆。6月下旬,执法人员在协助汶村交警中队,在海宴镇沙栏墟路段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储存、运输液化石油气钢瓶案件,发现涉案人员、车辆与3月初江门城管局提供的涉嫌走私“黑气”线索信息吻合。
由此,小线索牵出大案件。台山公安局迅速行动,抽调精干警力成立“7·03”专案组深入侦查,快速梳理出以伍某等骨干成员为首的犯罪团伙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情况下,大肆非法经营瓶装石油气,先后从江门市江海区、新会区和开平市等地非正常渠道收购瓶装液化石油气,然后运送到台山市多个镇街,再非法销售给众多的液化石油气分销黑点。 8月4日,台山市公安局在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指挥下,对该案实施收网行动。49个办案小组分赴台山多地统一行动,成功捣毁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黑窝点”47个,现场抓获涉案人员103名,查扣涉案瓶装液化石油气1300多瓶、各种非法运输车辆35辆,重拳整治了燃气行业乱象。
为总结成功破案经验和进一步做好燃气管理工作,近日,江门市城管局深入现场召开“7·03”非法经营案专题会,会上充分肯定台山市城管局在本次案件中的做法,感谢台山公安部门的积极配合。会上,台山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关耀东,台山市城管局谢荣科局长,江门市燃气协会张世梁执行会长,台山市燃气学会会长黄超吟以及台山市各企业代表等领导就下一步公安部门与城管部门如何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长效机制,提高燃气市场执法效率,净化燃气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下一步,台山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将建立燃气行业联动工作机制,部门之间加强信息沟通,加强安全用气宣传,严厉打击“黑气”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燃气市场秩序,确保市民群众用上安全气、放心气。另外,为从该案件吸取教训,从根本源头杜绝“黑气”,确保今后燃气安全的长期稳定,台山市城管局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加强上门检查、送气服务到户等工作力度,并且加强气源保障能力,稳定市场价格,确保市民群众用上优质、价格合理的燃气。同时大力做好宣传教育,敬告广大人民群众,燃气安全要牢记在心,切不可贪图方便或小便宜,去帮衬那些短斤缺两、表面价低实则比正常渠道的燃气价高的“黑气”,一定要增强安全意识,到正规的燃气公司购买合格的燃气,为自己也为他人的安全负责。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