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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汶村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12-28 17:24:14 |
2021年,汶村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目标和《台山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
汶村镇人民政府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镇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镇党委书记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镇领导班子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中之重,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为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镇领导班子将一系列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纳入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全面推行严格依法执法、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加大对职能单位的法治工作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积极组织参与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实现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先后组织法治工作培训、《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讲活动等多个培训班。
二、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除了充分征求领导干部的意见,还充分听取广大群众各方面意见,通过适当途径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二是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决策与合法性审查制度。我镇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由镇政府领导会议研究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由本镇承担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不作出决策。因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权限明确,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行政决策行为规范,我镇没有发生因违法或者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者撤销和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
三、坚持发扬基层民主,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法治建设管理工作主要在基层,重要在创新。一是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全镇共聘请4名律师作为全镇16个村(居)的法律顾问,为农村提供法律服务,提升基层群众和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有效地引导基层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表达利益诉求。二是完善公共法律实体平台相关建设。在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套桌标、档案盒,温馨提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职能、办理公共法律事项的程序、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工作站(室)工作指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做好公法网络信息平台签到签退、台账录入工作。截止2021年11月,我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共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服务265人次,化解矛盾纠纷案件15宗,举办大型法律咨询活动38场,派发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单张1742份;全镇1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92人次,开展法治讲座64场,参与矛盾纠纷案件调解5宗。三是结合“平安汶村”创建工程,强化基层工作治理。严格落实“六联调处”工作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处、及时化解,从源头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信访工作。采取边摸排边打击的方式,有目标有组织地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有效开展各项基层治理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我镇行政执法部门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二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规范化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坚持文明执法。2021年,我镇利用执法“两平台”完成各类行政检查56宗,其中在农药、饲料和养殖等农村农业方面常规行政检查10宗,对燃气经营活动及设施安全的行政检查46宗,基本实现全面使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办案,并做好后续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三是全力开展综合执法,2021年我镇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目前共立案6宗,1宗为食用野生保护动物,1宗为占用基本农田建鸭棚,1宗占用基本农田建生蚝加工场,1宗占用基本农田建房,2宗占用林地建房。其中食用野生保护动物案已结案;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案经核实不存在非法用地建房情况,已销案;占用基本农田建鸭棚案因占用面积超5亩,已交由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其他3宗案件正在处理中。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疏导与整治相结合,逐步使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违法违章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在整个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四是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结合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要求,我镇建立了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与资格管理制度,认真抓好我镇行政执法证的换发证工作和报名审查工作,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从而强化了行政机关依法管理行政执法证件的意识,维护了行政执法证件的严肃性。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行政权力实行相关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对违法行政行为严肃问责。二是起草规范性文件符合要求。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镇政府主动接受镇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群众的监督以及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是我镇坚持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体现。我们坚持做到:一是每年依法向镇人大报告工作,执行镇人大的监督决定,配合镇人大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二是自觉接受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三是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规范自身行为;四是自觉接受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五是认真落实相关司法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人民群众检举、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完善信访接待制度。认真执行《信访条例》,建立完善案件回访、受理申诉、接待群众举报、来信来访制度。坚持每周“领导接访”制度,积极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件,耐心细致地做好来访者的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全力抓好调查、处理、反馈等环节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制度。坚持行政调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机制,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截止11月份,成功化解了“高围村生蚝加工场清拆纠纷”、“茭一有丰村咸围权属纠纷”等案件,主要个案3宗,已化解2宗,现存量1宗。并对辖区内特防期内可能引发群众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和大规模集体上访的矛盾纠纷集中进行排查摸底,形成重点隐患和重点人员问题台账,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站在新的起点,创新理念,牢固树立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健全机制,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汶村镇人民政府将主动作为、持续发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稳扎稳打、梯次推进;同时,从实际出发,不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多种多样的工作方式和措施,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不断提升我镇法治工作水平,把我镇的法治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各项工作。
台山市汶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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