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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汶村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5-13 09:51:06 |
台组干〔2021〕391号
关于黄新仪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中共台山市汶村镇委员会:
市委于2021年6月4日批准:
黄新仪同志任台山市汶村镇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林宇蔚、刘惠亮同志任中共台山市汶村镇委员会委员;
免去林克新同志的中共台山市汶村镇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台山市汶村镇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曹俪龄同志的中共台山市汶村镇委员会委员职务。
中共台山市委组织部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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