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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21-09-14 17:24:26 |
汶办发〔2021〕54号
关于印发《汶村镇202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机关各(办)所、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经研究,现将《汶村镇202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汶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汶村镇202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任务落实,助力台山文明城市创建,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台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的要求,通过按区域划分网格责任区和按职能部门分解任务,落实创建工作任务,构建全面覆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创建格局。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扎实做好文明创建各项工作,助力台山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顺利进行,我镇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统筹协调我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测评体系项目指标内容的测评标准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环境整治行动
各网格区域要开展环境整治行动,主要集中清除辖区内的各类非法小广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白色垃圾等,督促商铺落实“门前三包”,做到入室经营。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责任区域部门
区域划分:在圩镇范围实施“路长制”,将圩镇划分为9个网格责任区(详见附件2),每个区域由对应办公室主任和村委会主任担任“路长”,对应办公室人员为成员,承担网格内的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志愿服务、问卷调查、社会宣传等创建工作。各村(社区)以各自区域自成网格,落实创文责任。路长的工作任务如下:
一是做好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对责任区内所有单位、门店、住户担负起的镇容环境责任三包进行督导整治,确保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门前无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门前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完好。定期走访巡查,对于落实不到位的门店、住户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二是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月最少开展一次对责任区的巡查和义工活动,清扫巷道,清理“牛皮癣”、乱堆乱放等现象,入户宣传创文知识等,切实提高责任区环境卫生和群众对创文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三是做好迎检期间的工作。根据镇委、镇政府统一安排,组织镇政府干部、村(社区)的村级保洁员,联合开展环境卫生清洁创文活动,实时对责任区域开展保洁工作,清理大街小巷零散垃圾,清理小广告,清理乱贴乱挂、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现象,确保秩序井然和卫生整洁。
(二)各职能部门做好测评迎检
根据《汶村镇公共文明指数责任分解表》测评的项目,各责任部门对应职责,自行对本部门的公益广告、基础设施、上墙制度等软硬件设施进行排查,查缺补漏。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创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市创文工作要求,定期对各镇(街)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并进行考核形成“红黑榜”,对照实地测评标准要求,结合各办的工作职责,制定了《汶村镇公共文明指数责任分解表》(详见附件3),对65项测评标准进行细化分解,由责任单位对标对表,逐项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创文任务,认真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三)做好网上材料收集申报
根据市创文工作要求,每年都要进行网上材料申报,并进行考核形成红黑榜。请各责任部门根据《台山市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网上申报部分责任分解表》(详见附件4)按时按质按量收集整理提供资料。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服办、经发办、农办、规建办、党建办、综治办、应急办、司法所、鱼地圩社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区域划分和职责划分是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路长”要深入责任区域,现场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到责任区开展巡查和义工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创建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按照有关要求,全力推进创建工作落实。镇纪委、镇创文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对各区域、各管线的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入户宣传等形式,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提升居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推动实现文明城市共建共享。
联系单位:汶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750-57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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