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6-03-28 02:45:54 |
台山市台城街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定于2016 年 4月 8 日 9 时 30 分于台城街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东云路80号地下第4卡商铺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 商铺/3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2、标的物所在位置: 台城东云路80号地下第4卡商铺
3、发包期限:3年(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非原承租方竞得免租期:15日;原承租方竞得无免租期。
4、交易底价:¥2100.00元/月。
5、承包款(租金)收取方式: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期租金 。
6、竞投保证金:¥10000.00元。
7、资产使用范围: 无污染、无危险 。
8、租金递增方式: 无 。
9、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0、签订合同、在租赁合同期内(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的所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本项目使用权。
12、原合同2016年3月31日到期,现租赁期从2016年5月1日开始,如果是原承租方竞得,需按中标价金额交付2016年4月租金。
13、原承租方未能竞得,要在2016年5月1日前按原合同要求清场,将商铺交回出租方。
14、在租赁合同期内,该租赁商铺如国家或市政建设需征用时,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将此租赁商铺交回给出租方(台山市台城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征用商铺所得补偿全部归出租方(台山市台城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所有,如对承租方生产经营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归承租方所有。
15、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 90 日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 2016 年 3 月 28日至 2016 年 4 月 6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城街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16年 4 月 6 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 2016 年 4 月 8 日 9 时3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城街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台城街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 黄卫峰 联系电话: 0750-5568810
台城街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廿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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