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6-02-24 07:33:23 |
1. 台城街道办事处板岗社区居民委员会浪波经济合作社浪波村村面整治工程已批准建设,并办理相关招标备案手续,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一条自然村;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投资额:309545.42元;工程建设地点:台城板岗社区居民委员会浪波经济合作社;总工期暂定 90 个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一次性通过验收)。
3. 投标人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单位。
4、报名提供资料: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以上建造师证(原件必须押在台城街道办事处小型建设项目承(发)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处,至招标结束后退回)及其安全考核合格B证;专职安全员考核合格C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授权委托人办理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必须提供委托人前两个月社会保障证明和台山市人民检察机关行贿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投标报名时间:
2016 年 2月 24 日至 2016 年 3月 1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小型建设项目承(发)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名(地址:台山市台城富城大道3号--台城街道办事处,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8516888 )。
招 标 人(盖章): 台城街道板岗社区居民委员会浪波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5619073
日 期: 2016 年 2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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