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6-11-04 07:23:15 |
台山市台城街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仓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定于2016 年11月10日15时00分于台城街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狮子村侧1号厂房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 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厂房/286.76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
2、标的物所在位置:狮子村侧1号厂房。
3、发包期限:9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交易底价:¥3150.00元/月。
5、承包款(租金)收取方式:每月5日前交付当期租金。
6、竞投保证金:¥9500.00元。
7、资产使用范围:无污染。
8、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10%。
9、交易所需的税费,合同见证费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10、本项目不得经营石材、木材等污染行业。
11、在承租期内,承租方如需转租该厂房,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重新签订承租合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该厂房。
12、如承租方需对楼房进行改建装修时,不能对楼房的主体结构的主梁、横梁及主柱进行打孔等损坏行为,同时要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报批相关部门批准,其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3、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搞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工作和配合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并自觉接受出租方的检查监督;承租方在管理期间必须保持房内门窗,墙壁整洁及完好无缺。其他设施(包括线路、电灯、电开关、水龙头、门、门锁等)如有损坏,承租方应按价赔偿或修复。厕所、水渠如有於塞由承租方负责。
14、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30天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16年11月4日至 2016年11月8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城街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 2016 年11月10日15时0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城街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台城街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 黄卫峰 联系电话: 0750-5568810
台城街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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