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8-09-03 01:57:00 |
街道办〔2018〕81号
街道办各办(局),各村(居)委会,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刻吸取哈尔滨“8·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严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街道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台城街道深刻吸取哈尔滨“8·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3日
台城街道深刻吸取哈尔滨“8·25”重大火灾
事故教训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
为切实吸取哈尔滨“8·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杜绝社会面消防安全的漏洞和死角,进一步改善我街道消防安全环境,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关于印发台山市深刻吸取哈尔滨“8·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台消安〔2018〕12号)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0日,在全街道范围内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各级政府领导下,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落实整改措施,努力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通过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自救,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我街道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检查行动的领导,台城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台城街道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趣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
副组长:方景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罗立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何文胜(东门派出所)
黄富华(南门派出所)
许锐洪(西门派出所)
刘建威(北门派出所)
李国宏(环南派出所)
成员:黄浩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刘德武(经济促进局)
谭穗铿(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
黄素贤(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
雷东宁(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梅洪亮(城南市监所)
颜晓东(城北市监所)
巫广彦(台山市供电局台城营业所所长)
各村(居)委会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安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行动范围与任务分工
(一)酒店、宾馆饭店、桑拿洗浴、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等由安监局牵头负责,辖区村(居)委会、派出所、市监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由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牵头负责,辖区村(居)委会、派出所、市监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医院由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牵头负责,辖区村(居)委会、派出所、市监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旅游景区由经济促进局牵头负责,辖区村(居)委会、派出所、市监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行动内容
(一)结合“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检查疏散通道设置是否符合规范,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装修,辅助消防设施是否能保持完好有效,安全疏散宣传培训是否到位,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或充电。对节日期间商场、宾馆、饭店、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为营造气氛设置的装饰物,若遮挡安全疏散出口及疏散指示标志的,一律拆除该装饰物。
(二)检查单位是否违反规定,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特别是民宅改为娱乐、家庭作坊等功能的建筑。
(三)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制定消防紧急疏散方案,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疏散指示安装的位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四)检查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材料,主要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内走道的分隔墙及墙面装修材料,吊顶和包房是否采用可燃包布,沙发、窗帘是否进行阻燃处理。
(五)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用火用电情况。拆除人员密集场所内乱拉乱接的临时电线,严格用电管理制度;检查电器线路、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定;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检查各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设置;已设置消防设施的是否保证完整有效。
(七)检查自动消防设施人员有关持证上岗,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是否具备“一畅两会”的基本知识。
五、行动步骤
本次检查行动时间为8月27日至10月30日,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7日至8月31日)
各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及时通报哈尔滨“8·25”重大火灾事故情况,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进行一次动员部署,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
(二)排查摸底阶段(9月1日至9月25日)
各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对所有列入行动范围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调查摸底,及时摸清基本情况,切实掌握底数,找准本单位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整治措施。
(三)自查自改阶段(9月26日至10月15日)
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各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要督促有关单位进行自查自改,坚决将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四)整治总结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0日)
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未整改完毕的,各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要落实专人跟踪责任制,坚决消除火灾隐患。要将本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巩固成效,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总结经验,形成总结材料报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确保整治成效。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和其他职能部门联合行动,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作出处理。
(三)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各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要针对当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整治,要切实排除各种干扰,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四)强化宣传,创新形式。各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要着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治意识;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进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建设;及时曝光火灾隐患突出的企业、单位名单,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有针对性的对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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