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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8-07-25 07:36:00
关于印发《台山市台城街道2018年水浮莲专项治理行动长效机制》的通知

街道办各办(局),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现将《台山市台城街道2018年水浮莲专项治理行动长效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

2018725



台山市台城街道2018年水浮莲专项治理行动长效机制

为加强水浮莲等水上植物的治理,切实保护水环境安全,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以及《江门市2017年水浮莲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台山市2017年水浮莲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部署,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现就全面落实水浮莲专项治理行动长效机制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将江门市、台山市领导对潭江水浮莲清理整治的批示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部门牵头、属地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组织街、村(居)两级统一集中开展一次水浮莲大清理专项治理行动后,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着力解决河涌堵塞现象,促进水系相通、水流循环、水质改善,努力实现“河面清洁、河流畅通、生态优美”的目标。

二、工作职责

我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新昌水、桂水河、三合河、海园河、华安涌、船头河、凤河、五十水、横湖河、朱洞水库排洪河等日常管理工作,河内水体水浮莲的清理、打捞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以及督促、指导清理工作的开展。村(居)委会作为辖区范围内河及渠道等水体水浮莲清理、处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河、渠道及鱼塘、山塘、水库等日常管理工作,水浮莲的清理、打捞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街、村(居)两级要做好各自负责水体范围的水浮莲日常清理工作,具体要达到以下标准:

(一)河涌及渠道内水浮莲生长不可见。

(二)清理、打捞后的水浮莲须运离河涌,集中堆放并

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能产生二次污染。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清理工作。由街道办统一对河道、渠道、山塘、

水塘、水库等水浮莲进行一次性彻底清理工作,要做到无发现一棵水浮莲生长。

(二)加强水浮莲拦截工作。在流入我街河道、渠道内,用水上浮球或浮箱进行拦截,使外面水浮莲不能进入我街河道、渠道范围。

(三)聘请专职人员管理。街道办以购买服务方式,将管理工作发包给专业公司或熟悉业务的承包人,由该单位负责我街道水浮莲日常管理和清理工作。

(四)责任分工。我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全街道水浮莲日常管理负总责。各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河道及渠道的日常管理工作,一旦发现有水浮莲生长的情况要及时知会管理公司。结合我街河长制制度,按各河长负责的河段进行监测与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应高度重视,统一认识,集中力量,加强组织协调沟通,切实将水浮莲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效工作来抓。

(二)统筹兼顾。各村(居)委会要将此项长效机制工作与我街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结合本地实际,及时探索研究取有效措施,运用科学手段全面遏制水浮莲对我街水源水质的影响。

(三)强化资金保障。水浮莲专项治理是一项民生工程,各村(居)委会要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多方筹措资金,为水浮莲清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街道办将该项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对各单位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对优秀单位实行奖补。

(四)强化考核机制。街道办农办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各村(居)委会水浮莲日常治理工作成效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治理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村(居)委会进行通报,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财政补助资金,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责任部门、村(居)委会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工作力度,通过宣传栏公示、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水浮莲的特性、危害及灭除方法,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踊跃参与到水浮莲清理的行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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