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8-05-23 09:17:00 |
街道办相关办(局),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台山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山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安委办〔2018〕53号)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现将《台城街道2018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3日
台城街道2018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江门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安生办〔2018〕87号)、台山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山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安委办〔2018〕53号)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街2018年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台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定于2018年5月至12月在全街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刻吸取中交二航局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施工工地“2•7”隧道透水坍塌事故教训,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治理”的要求,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治理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专项治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企业施工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努力实现2018年我街建筑施工领域不发生安全事故,坚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专项治理范围、重点内容和重点部位
(一)专项治理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要重点治理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隧道工程项目。
(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1.政府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街道辖区内各部门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落实国家、省、江门、台山与我街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的各项工作要求和部署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及个人实施处罚等情况。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监管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督查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4)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对本辖区重点施工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环节和建设工程红色、橙色风险点危险源检查、巡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及跟踪落实情况。
2.企业层面: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及建设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落实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重大危险源管控和管理重点环节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批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包括: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抽取、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检查验收情况;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地质、水文等资料情况;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情况;按照施工合同及时支付危大工程费用情况;勘察单位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情况;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监测单位编制监测方案情况;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意见及提出专项设计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企业主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情况;隐患排查台账记录情况;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4)安全隐患识别和管控情况。施工单位安全隐患辨识、修正和增补、安全管理档案建立情况;对重大安全隐患、当日作业面安全隐患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监理单位对安全隐患治理的旁站、巡视、检查、验收情况。
(三)专项整治重点部位。
1.深基坑工程。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通)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基坑监测等。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支撑体系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3.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安装(拆卸)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4.施工现场消防。施工区域、生活区域、材料堆放区域等火灾防范情况;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落实情况;工地施工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堆放、使用管理情况;消防通道、施工现场、生活区域等消防设施有效配备情况。
5.隧道工程、管沟、地下管网及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
三、重点任务分工
(一)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盾构机、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高层外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落实施工现场防高空坠落及消防等安全管理情况。(由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牵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二)重点检查交通工程特种设备(盾构机、龙门吊、架桥机)、城轨施工、深基坑、路基边坡施工、隧道开挖爆破后清理、桥梁挂篮支架和墩台高空作业等安全管理情况。(由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牵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三)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特种设备检验与维护状况;脚手架、施工围堰、模板支撑、拆除爆破和深基坑、高边坡、洞室工程等安全管理情况;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的度汛预案落实情况。(由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牵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四)重点检查铁路工程“三违”治理、“三不”问题质量行为、安全风险管理和大型特种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等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严格铁路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产品质量进场验收措施等落实情况。(由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牵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五)能源、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领域自身建设施工工程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对重大危险源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前)。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已有工作部署,结合辖区、行业(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检查重点、工作分工和人员安排,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
街道办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供电所等部门单位要针对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内容,结合行业监管实际,制定本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明细表(以下简称“检查明细表”),进一步细化和明晰检查内容,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做到“一企一档、一工地一档”。
(二)重点治理阶段(5月21日至11月30日)。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市与街道的工作部署和自身制定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继续深入开展检查督查,确保专项治理成果,防止隐患问题“回潮”。街道安委会将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和跟踪督促,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领导机制,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内各有关单位认真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根据上级工作要求,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督查检查。
(二)大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把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根本落脚点,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措施的企业,要依法严厉处理、落实强制措施并曝光,强化企业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和行动自觉。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施工行为。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采取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果断措施,严肃依法查处建设工程不办理施工许可证违法开工,无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超越资质范围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接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违法转包分包、挂靠,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挂名而不在岗,无施工方案或不按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集中力量攻克重大隐患问题。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根本目标和主要内容来抓,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项目特点,以危险系数较大的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确保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限期前全部完成整改或处于严密有效监控之中。对重大隐患的治理要采取项目化管理的模式,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时限要求,推动企业在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方面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发现一个、治理一个、销号一个。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动员和组织保险业、行业自律组织、社会团体、社区群众等共同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营造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加强信息报送。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专项治理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和报送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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