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台城街道办事处 | 生成日期: | 2018-04-25 02:57:00 |
街道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
现将《台城街道深刻吸取清远“4·24”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25日
台城街道深刻吸取清远“4·24”重大火灾
事故教训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
为切实吸取清远“4·24”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杜绝社会面消防安全的漏洞和死角,进一步改善我街消防安全环境,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台消安办〔2018〕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实际,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街范围内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依法督促单位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我街加快发展、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检查行动的工作领导,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台城街道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安监局,负责小组日常工作。由黄浩亮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三、行动范围
(一)影剧院、录象厅等演出、放映场所、网吧;
(二)宾馆、饭店、KTV、商场、市场、超市、金融等商业场所;
(三)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汽车站候车室等公共服务场所。
四、行动内容
(一)检查各单位建筑物安全疏散楼梯、出口、通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节日期间商场、宾馆、饭店、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为营造气氛设置的装饰物,若遮挡安全疏散出口及疏散指示标志的,一律拆除该装饰物。
(二)检查单位是否违反规定,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特别是民宅改为娱乐、家庭作坊等功能的建筑。
(三)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制定消防紧急疏散方案,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疏散指示安装的位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四)检查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材料,主要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内走道的分隔墙及墙面装修材料,吊顶和包房是否采用可燃包布,沙发、窗帘是否进行阻燃处理。
(五)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用火用电情况。拆除人员密集场所内乱拉乱接的临时电线,严格用电管理制度;检查电器线路、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定;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检查各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设置;已设置消防设施的是否保证完整有效。
(七)检查自动消防设施人员有关持证上岗,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是否具备“一畅两会”的基本知识。
(八)所有已开业经营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公共娱乐场所,检查是否严格落实“四项标准”,即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必须安装简易水喷淋或消防卷盘、独立式报警探测器或警铃等消防设施;必须对所有电气线路进行检测且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五、行动步骤
本次检查行动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31日,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至4月30日)
街道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及时通报清远“4·24”重大火灾事故情况,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进行一次动员部署,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街道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对所有列入行动范围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调查摸底,及时摸清基本情况,切实掌握底数,找准本单位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整治措施。
(三)自查自改阶段(5月16日至于5月20日)
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街道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要督促有关单位进行自查自改,坚决将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四)整治总结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
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未整改完毕的,街道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要落实专人跟踪责任制,坚决消除火灾隐患。要将本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巩固成效,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总结经验,形成总结材料报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街道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确保整治成效。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街道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在街道办领导下,和其他职能部门联合行动,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作出处理。
(三)强化措施,加大力度。街道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要针对当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整治,要切实排除各种干扰,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四)强化宣传,创新形式。街道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要着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治意识;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进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建设;及时曝光火灾隐患突出的企业、单位名单,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有针对性的对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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