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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8-04-28 02:58:00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街道办各办(局)、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街人民渡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的工作部署和台安委办〔201840号文件要求,决定在五一节期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加强“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二、加强专项整治,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旅游安全方面:“五一”期间出游人数增加,我市旅游景点较多,往来人员频繁,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切实加强对旅游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治理。旅游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对旅游行业进行安全监管,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道路、酒店、游乐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及道路交通的安全检查,密切注意天气预警预报,防止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排除一切事故隐患,确保旅客安全。

消防安全方面:各村(居)委会、街道办安监局、派出所要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单位的排查力度。落实各类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重点加强对火灾隐患突出、消防安全形势严峻行业、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和使用企业、“三小”场所以及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以及商场、车站、学校、油库等公共场所要害部位的安全整治。督促有关单位狠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建筑施工方面:各村(居)委会、城建局等部门单位要以防范脚手架、高支模、起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市政建设、水务、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隐患,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突出问题。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实施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安全操作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烟花爆竹方面:街道办安监局、供销社、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储存、零售经销点和可能生产“私炮”地区的检查,认真排查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和燃放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危险化学品方面:街道办安监局要进一步加大危化品企业尤其是小化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突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对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等重点企业的安全大检查。

工矿商贸企业方面:街道办安监局要深入推进各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五到位、五落实制度等建设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预案、安全投入、三同时制度执行、员工培训等落实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森林防火、水库和渔船:街道办农办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巡查队深入到林区巡查,从源头上管住火源,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完善水库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汛期和恶劣天气防范措施。抓好《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加强渔船安全源头管控,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渔船安全设备设施配备使用,加强汛期和休渔期安全管控,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特种设备:城南、城北市监所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重点检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充装、销售及使用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索道缆车和厂内机动车辆,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学校安全:街道办科教文体办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加强校区安全管理,注重消防、应急事件、群体事件等风险隐患的管控。切实加强校车、校园及周边地区重点时段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街道办城建局、城南、城北市监所依职责分工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全面摸排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风险点、危险源,加强管道站场的风险分级管控,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经营、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回头看检查,巩固和深化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攻坚战成果。

危险边坡和地质灾害领域:街道办城建局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重点针对危险边坡、易涝地带、建筑工地、余泥渣土收纳场等,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保证居民和企业生命财产安全。

农村用电:街道办农办、台城供电所等有关部门单位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严格履行对农村用电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农村用电安全整治。对农业生产、生活用电线路及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农村用电安全。

无证照经营场所:城南、城北市监所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重点检查经营场所持证照情况,依法查处无证无照违法经营单位

街属企业物业:附城经济发展总公司、附城综合开发住宅公司、台城住宅公司等有关部门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加强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设备设施、电气使用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社区物业: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加强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设备设施、电气使用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城区敬老服务中心:街道办社事办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重点检查消防安全、水电安全、设施安全、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制度、管理措施及操作规程的执行落实情况。

除组织开展上述重点专项工作的检查督导外,各办(局)、各村(居)和各部门单位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自身监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村(居)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五一”期间的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有关部门。要保证信息畅通,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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