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8-01-05 08:54:00 |
机关各办(局),街道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现将《台城街道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5日
台城街道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控工作,坚决遏制和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央、省、江门市、台山市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办(局)、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认真结合各行业领域岁末年初事故防范工作特点,提前周密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
在全街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突出事故易发多发、事故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突出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悬而未决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检查。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回头看”检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果。各办(局)、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和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果,集中力量组织抓好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认真开展“回头看”检查,推进各类隐患问题的“闭环管理”,坚决防止隐患问题死灰复燃。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严防事故反弹和“翘尾”。
1.道路交通:进一步加强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工程车、校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的监管监控,督促相关企业加强重点时段、恶劣天气的安全管理;开展以桥梁、公路危险路段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多发、易发事故路段、节点的改造和综合治理,完善道路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全力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由台城街道办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2.消防安全:深入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突出抓好高层建筑、群租房、老旧住宅和“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消防隐患专项治理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突出抓好特殊时段、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依法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由台城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派出所、市监所和台城供电所依职责分工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3.建筑施工:结合市安委办《关于迅速开展全市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台安委办〔2017〕82号)要求,进一步抓好各类施工项目安全专项治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突出加强桥梁、隧道和路基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高层建筑、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在建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和治理。(由台城街道办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升本质化安全水平、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的落实情况,烟花爆竹批发仓储企业、零售经营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由台城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台城供销社和各派出所依职责分工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5.工矿商贸企业:深入推进各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五到位、五落实”制度等建设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预案、安全投入、“三同时”制度执行、员工培训等落实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由台城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6.森林防火、水库和渔船: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巡查队深入到林区巡查,从源头上管住火源,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完善水库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汛期和恶劣天气防范措施。抓好《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加强渔船安全源头管控,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渔船安全设备设施配备使用,加强汛期和休渔期安全管控,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由台城街道办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7.特种设备:重点检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充装、销售及使用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索道缆车和厂内机动车辆,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由城南、城北市监所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8.学校安全:加强校区安全管理,注重消防、应急事件、群体事件等风险隐患的管控。切实加强校车、校园及周边地区重点时段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由台城街道办科教文体办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9.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全面摸排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风险点、危险源,加强管道站场的风险分级管控,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经营、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回头看”检查,巩固和深化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攻坚战成果。(由台城街道办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城南、城北市监所依职责分工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10.危险边坡和地质灾害领域:重点针对危险边坡、易涝地带、建筑工地、余泥渣土收纳场等,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保证居民和企业生命财产安全。(由台城街道办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11.旅游景点:加强旅游景点、公园及各类游乐场所设施安全和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重点查旅游景点景区营运车辆和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隐患。(由台城街道办经济促进局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12.农村用电:严格履行对农村用电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农村用电安全整治。对农业生产、生活用电线路及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农村用电安全。(由台城街道办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台城供电所等有关部门单位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13.无证照经营场所:重点检查经营场所持证照情况,依法查处无证无照违法经营单位。(由城南、城北市监所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14.街属企业物业:加强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设备设施、电气使用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由附城经济发展总公司、附城综合开发住宅公司、台城住宅公司等有关部门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15.社区物业:加强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设备设施、电气使用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由台城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16.城区敬老服务中心:重点检查消防安全、水电安全、设施安全、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制度、管理措施及操作规程的执行落实情况。(由台城街道办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除组织开展上述重点专项工作的检查督导外,各办(局)、各村(居)和各部门单位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自身监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办(局)、各村(居)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亲自组织、亲自带队、亲自督查、深入一线。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领导机制,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细化明确检查督查的重点内容、方法、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各办(局)、各村(居)和各部门单位要制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并具体落实。
(二)严格执法监察。要坚决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属地村(居)和有关部门单位跟踪整改。
(三)加强应急管理。各办(局)、各村(居)和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
(四)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结果。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设立事故隐患举报热线,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坚持标本兼治。各办(局)、各村(居)和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制定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台城街道办)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58386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