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3-09-18 03:17:49 |
为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和《关于印发台山市狂犬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台府办〔2008〕) 17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目前我街道办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认真贯彻 “预防为主,管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管、免、灭”犬只综合防治措施,坚决遏制狂大病在我街道办蔓延。
二、总体目标
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科学防治”的狂犬病防制工作局面,切实加强犬类管理,降低犬只密度,实施有效控制,消除狂犬病传染源,防止狂犬病疫情的再度发生。
三、领导机构
(一)为加强对狂犬病防控专项行动的领导,我街道成立狂犬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如下:
主 任: 谭德和
副主任: 陈广洋、方学登
成 员: 林伟义、黄品朗、汤学红、许子儒、黄健强
谭仕东、林锡常、刘瑞正、黄洪胜、余伟雄
主要职责:
1、制订狂犬病防控工作方案,部署开展行动;
2、收集我街道狂犬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市领导汇报;
3、负责狂犬病防控具体工作的指挥、协调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台城街道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方学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5656990、5664492,电子邮箱:tc5656990@163.com。
主要责任:
1、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狂犬病防控宣传工作方案,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实施;
2、指导和督促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开展狂犬病防控宣传,教育群众自觉配合落实管理、免疫、灭犬措施。
3、对全街道存栏犬只进行普查登记,全面摸清全街现有犬只数量,准确率达95%以上;
4、做好兽用狂犬疫苗的采购、分发、管理工作,做好犬类预防注射、疫情监测、检疫,指导对存栏既往已免疫犬只进行跟踪免疫接种并挂带标志,接种率达100%,每半年复种一次,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
5、督促犬主对已免疫犬只实行拴养或圈养。
四、犬类管理及捕杀小组职责
(一)加强犬类管理,禁养区养犬的审批,办证率达95%以上;
(二)对已发生狂犬病疫情的区所有无主流浪犬、病犬、无免疫的犬只进行全面扑杀;
(三)对禁养区的违章犬、无主流浪犬、病犬在公共场所游逛的犬只进行100%扑杀;
(四)检查指导督促扑杀上述各类犬只,收集汇总全街道扑杀情况。
五、狂犬病疫情处理及犬伤救治领导小组职责
(一)加强暴露人群及高危人群的暴露前后免疫工作,对犬伤患者伤口正确处理率达100%,并全程免疫;
(二)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防控狂犬病的培训考核,覆盖率达95%以上;
(三)发现狂犬病疫情及时上报,开展疫情追踪调查和疫点处理;
(四)对狂犬病患者进行隔离救治,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接种。
六、行动时间
从今年9月22日起,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街道范围内全面开展专项行动。
七、行动重点
(一)继续深化宣传工作,加大狂犬病防控的宣传广度和深度,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引导群众配合落实管理、免疫、灭犬措施。
(二)继续做好犬只总数、已免疫犬只和已捕杀犬只数量的调查摸底登记工作,为相关措施的有效落实打下扎实基础。
(三)继续抓好的免疫注射工作,并努力提高识别效果,以利于捕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将已发生狂犬病疫情的地区列为狂犬病疫区,采取紧急灭犬措施,犬只就地捕杀、焚化或深埋处理,净化疫区,并在一年内严禁引进外地犬只。其他地区对未进行免疫注射的犬只进行强制捕杀。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我街道狂犬病防控工作形势的严峻性,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加强领导,做到认识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并注意结合实际抓住关键,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狠抓进度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落实工作职责,用好用活法律法规,既要严格执法,又要讲究工作方法方式,努力促进工作顺利完成。各村(居)委会要严格落实层级责任,加快工作进度。发生疫情的地区要全面完成犬只强制捕杀工作,净化疫区。其他地区要力争在一个星期内完成犬只登记工作,犬只免疫率达到80%以上,免疫犬只圈乔或拴养率达到60%以上,捕杀率(含群众自行处理)达到100%;一个月内犬只免疫率达到100%,免疫犬只圈养或拴养率达100%。
(三) 加强督导,及时通报
街道成立督导小组对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开展狂犬病防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和解决行动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改进工作。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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