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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3-09-16 03:17:49
关于明确台城街道办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

 街道办各办(局)、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更好地发挥街道办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指导、督促全街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作用,按照“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协调联动”的总体要求,确保我街道办安委会成员单位部分主要负责人变动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脱节、不缺位,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进一步明确街道办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

一、台城街道办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台城街道办安全生产委员会为全街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全街各工作领域安全生产的领导、统筹、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台城街道办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街道办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工作计划,资料收集及整理,承办上级安委会及街道领导交办的日常工作。

(三)台城街道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浩亮、刘蔼烽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为谭永立、雷丹红同志。

    二、调整台城街道办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成员名单如下: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黄永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

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蓝翠琼(街道党工委委员、街道办副主任)

委员会成员:杨  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叶紫云(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

李文劲(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李柏达(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陈赛华(科教文办公室)

许杰荣(东门派出所)

李植森(南门派出所)

方自干(西门派出所)

陈国和(北门派出所)

李少礼(环南派出所)

陈立明(城南工商所)

陈兴权(城北工商所)

蓝瑞强(台城供电所)

梁钧华(中心小学)

各村(居)委会书记。

三、台城街道办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一)街道办主任黄永光同志负责街道办安全生产全面工作。(二)街道办副主任蓝翠琼同志负责街道办安全生产的具体

工作。

(三)企业安全生产及危险化学品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单位:台城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责任人:杨文

(四)全街消防安全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单位:台城东门派出所、南门派出所、西门派出所、北门派出所、环南派出所

责任人:许杰荣、李植森、方自干、陈国和、李少礼

(五)用电安全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单位:台城供电所

责任人:蓝瑞强

(六)建筑施工及燃气管理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单位:台城街道办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

责任人:叶紫云

(七)农村生产、山塘水库安全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单位:台城街道办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责任人:李柏达

(八)协助事故现场维稳、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单位:台城街道办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责任人:李文劲

(九)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单位:台城城南工商所、城北工商所

责任人:陈立明、陈兴权

(十)学校安全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单位:科教文体办公室、中心小学

责任人:陈赛华、梁钧华

(十一)各责任单位的主管领导对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十二)各村(居)委会书记为村(居)委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治保主任为村(居)委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管理各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工作。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

                   201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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