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单位:
现将《台城街道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21日
台城街道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和《台山市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台安监〔2017〕74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街实际情况,从2017年7月起,利用两年时间,对全街汽车制造(含汽车维修保养)企业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两类企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两类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为主要任务,以有效防范尘肺病和职业中毒为核心目标,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推动企业加强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努力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治理,使两类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指标达到以下目标: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
2.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
3.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
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二、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7月开始至2019年6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9月)。台城安监局深入开展调查,摸实摸细两类企业有关情况,全面掌握企业的数量、注册类型、生产规模、从业人数(含外包工、农民工等)、接触尘毒危害人数等信息,于9月1日前建立治理工作基础台账(见附件1、附件2)。制定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企业组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重点、治理标准和治理要求等内容。
(二)治理整改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12月)。督促相关企业对照治理要求(见附件3、附件4、附件5)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按期整改到位。企业整改方案应包括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资金投入等,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2017年10日前报台城安监局并自行留存备查。
(三)集中执法阶段(2019年1月—4月)。台城安监局将联合上级部门在企业治理整改工作结束后,开展一次集中执法行动(重点事项检查表见附件6),全面检查治理成效。对相关企业逐一开展监督执法,做到“一企一检查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或问题依法进行执法查处,实施闭环管理。对治理态度积极、成效显著的企业,要鼓励其持续改进提高;对治理工作不认真、尘毒危害防治措施不落实、工作场所无防尘防毒设施或达不到防尘防毒要求、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尘防毒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罚;对问题、隐患严重的,除依法严查外,还要予以公开曝光并纳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管理;对于治理后尘毒危害浓度仍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9年5月—6月)。对两年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结合集中监督执法阶段的监督检查结果,对企业纳入后续日常监管范围,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将治理总结报告连同附件7和附件8,于2019年5月30日前报送至台城安监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源头控制,夯实管理基础。治理工作要以落实工程防护措施为核心,紧紧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大力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加大对现有设备设施改造力度,优先从工程防护上控制职业病危害。同时要依法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不断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对治理行业的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对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中小型企业进行重点监督、重点指导,对于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好的大型企业以企业自主改进提高为主。
(三)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在强化对现有企业进行治理的同时,要加强对新建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做好源头防范,避免不符合职业健康条件的企业投入运营生产。
(台城街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