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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7-05-19 03:20:30
关于印发《台城街道开展木器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城乡社区、各相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木器加工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维护全街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台城街道开展木器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19日
 
台城街道开展木器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台城街道木器加工企业消防安全环境,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推进木器加工企业有序发展。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遏制亡人火灾事故为目标,通过集中开展木器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摸清我街木器加工企业存在的火灾隐患情况,督促企业消除火灾隐患,建立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达到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优化木器加工行业消防安全环境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台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木器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罗立明任组长,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黄浩亮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黄浩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协调各地、各部门单位开展整治工作。
三、整治时间、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9月28日。
(二)整治范围。
在全街范围内开展木器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三)整治重点。
1.是否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是否具备消防安全生产条件;
2.是否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
3.是否规范电气设备和消防器材设备;
4.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即把厂房、仓库、员工宿舍都设置在一起);
5.加工车间是否存在堆积粉尘现象。
四、整治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本辖区木器加工企业进行摸底查清,组织所属有关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公益宣传,及时将整治情况向社会通报。
(三)规范企业内的各类电气设备的线路敷设和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设置短路保护、过载保护等;应安装保护护罩,防止粉尘进入电气设备引起短路而发生火灾;加强对企业内部安全用电宣传及检查工作,严防乱拉乱接和超负荷用电。
五、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30日)。将专项治理作为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动员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工作职责对本辖区木器加工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彻底摸清木器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状况,并分类注明,做好档案登记,完善基础台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法责令单位改正。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排查的企业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要把木器加工企业的重大消防隐患问题作为治理重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治措施、整改时限和监管责任人;对不配合整治的单位和场所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和宣传发动工作。
(三)督促整改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对发现不符合整治标准的火灾隐患,严格要求企业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对火灾隐患情况严重或拒不改正,要通过行政、法律等措施施予查封取缔和撤销相关批准文件。同时,要对整治场所实施“双向”管理监督,明确房屋出租人、转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凡因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认真总结固化常态化治理经验和模式,探索研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企业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城乡社区和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与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特别防护期、夏季消防检查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性的行动方案,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迫切解决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纳入重要议日程中,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发动,加强宣传。要迅速行动,边排查边宣传发动,边整治边宣传教育,牢牢把握舆论宣传导向,切实引起广大群众对消防安全的重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企业,适时予以曝光,同时将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力争在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方面取得实效。
(三)措施到位,加强整治。要坚持教育引导和依法整治相结合,耐心说服,引导业主自查自改;对于拒不改正或拖延整改的,要通过联合执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和法律手段,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罚的罚,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专项整治工作实行责任倒查机制,由于工作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木器加工企业火灾隐患整治不到位而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建章立制度,巩固成效。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坚决制止“治理一反弹一再治理”的怪圈,要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跟踪落实机制,对排查整治情况要建立台账,整治结束后要继续对木器加工企业火灾隐患实施动态监管。在隐患整改过程中,要指导企业建立火灾应急处置及逃生预案,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台城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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