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各办(局),各城乡社区:
现将《台城街道办事处普惠金融“村村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街道办财政所反映。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18日
台城街道办事处普惠金融“村村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意见》(粤府办〔2014〕29号)和省金融办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普惠金融“村村通”实施方案〉的通知》(粤金〔2016〕38号),根据省、江门市和台山市的工作部署,为了指导和推动我街道普惠金融“村村通”建设,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三农”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要求,坚持“政府推动、金融支持、试点带动、逐步推广”的原则,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为动力,大胆作为,主动探索,大力推进建设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信用村、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乡村助农取款点、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金融扶贫贷款等“八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普惠金融建设,全面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打通农村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努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建设征信中心。
由人民银行台山市支行牵头,协助建设市征信中心。
1.建立征信中心领导小组及综合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综合采集公安、市场监管、法院、税务、海关、国土、环保等政府部门非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建立综合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镇(街,下同)、部门、金融机构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信息录入实施分级管理,具体操作及分工:市征信中心为一级端口,负责编制目录并汇总我街道录入报送的信息;我街道负责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采集和录入农户信用信息,并定期进行更新和传送至市征信中心。
2.实施信用科学评价和差别化信贷政策,实现企业及农户信用评价与信贷服务有效对接。人民银行台山市支行加强指导,探索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各银行机构依据信用评级结果开展授信,将信用评价与信贷服务有效对接。
3.探索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我街道协助市各部门、各金融机构认真研究制定守信奖励、违信惩罚措施,深度开发应用信用信息,联合推动诚信社会建设。
(二)创建信用村、信用户。
以各城乡社区为主,动员符合条件的农户自愿参加信用评定;成立由街道干部、村“两委”、金融机构、农户代表组成的农户信用评定小组,对农户信用等级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实行张榜公示,接受全体村民评议监督。由银行机构对信用村、信用户实施整体授信。根据实际出台适合我街道的信用评定标准,创建具有台山特色的信用村。
(三)建设街村金融(保险)服务站。
按照“政府建设管理、金融机构挂点运作、共建共享”原则,依托农村公共服务站点,在我街道、行政村建设金融(保险)服务站。实施金融机构驻镇村机制,加强业务指导与合作,整合资源,为“三农”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善农村金融环境。街村金融(保险)服务站包括以下功能:宣传、普及金融保险知识和政策,协助开展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信用评级结果查询、农户信用信息收集、金融业务代理等服务;协助地方政府构建“政银保企农”五方对接平台,提供产融对接等金融服务;通过选聘街道保险协保员,协助办理政策性涉农保险宣传、承保、理赔等服务;协助开展提供其他涉农金融业务和服务。
(四)增设助农取款服务点。
台山市于2011年开始建设助农取款服务点,目前已建成一批并启用,效果明显。在此基础上,引导台山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等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尚未设有助农取款服务点的行政村合理增设助农取款服务点,进一步提高服务点的覆盖面。继续推广和深化银行卡助农取款点服务功能,提供小额助农取款、刷卡消费、转账汇款、水电费代缴、话费充值、新农保和新农合领取、小面额人民币现金兑换、残损币收兑和反假货币咨询等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布放支持可循环、小额币种功能的ATM和其他自助终端,积极推广手机支付及其他新兴支付方式。
(五)推进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工作。
在确权登记颁证的前提下,按照“农户自愿、市场化运作和整体风险可控”的原则,创新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方式,积极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大型农机具、渔船等抵押担保贷款业务。充分激励金融机构服务农村,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贷款力度,切实解决“三农”融资难问题。
(六)推进“政银保”合作农业信用贷款工作。
市政府与相关银行机构、保险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以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作为主要风险保障,政府财政设立基金补贴部分保费,银行机构负总责,建立农业贷款的政府、银行、保险三方的风险分散机制。银行机构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农业企业、组织和农户等参保对象发放农业贷款。
(七)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
继续积极推广省妇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实施的“扶持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项目”,通过省的项目带动,加大我街道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为农村妇女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帮助农村妇女创业致富。
(八)推进金融扶贫贷款。
按照中央、省、江门市和台山市关于“精准扶贫、不落一人”和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要求,坚持分类施策,进一步加强金融扶贫工作力度。利用社会捐助资金、扶贫对口帮扶资金、村级互助基金等资源,设立金融扶贫基金,用于对被列为重点帮扶对象的贫困农户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有劳动力的贫困户等弱势群体创业致富。
三、时间安排、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时间安排。
2017年2月至2017年12月。
(二)工作目标。
利用11个月时间,在全街道基本完成普惠金融“村村通”工作任务,达到省的考核要求。具体包括:
1.协助完善市级综合征信中心建设。
2.建成的信用村占全街道行政村总数的70%以上。
3.农村金融(保险)服务站以及助农取款服务点实现全街道行政村全覆盖。
4.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金融扶贫贷款等贷款服务。
5.加快推进农业特色类小额贷款公司的申报工作,为“三农”发展提供更便捷的融资渠道。
6.结合我街道农村地区市场需求,继续推进“三农”保险工作,使保险业机构更好地服务于“三农”,为规避农业生产经营风险提供重要屏障。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全市普惠金融“村村通”工作。我街道通过宣传单张、横幅、标语、媒体等多种方式向农村居民广泛宣传农村普惠金融政策,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普惠金融“村村通”工作。
2.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3月—7月)。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街道有关职能单位、各城乡社区按照工作部署,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如期完成。
3.验收总结阶段(2017年8月—10月)。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人民银行台山市支行对我街道的普惠金融“村村通”工作进行验收。及时总结经验,向省和江门市汇报,争取省和江门市的政策和资金奖励支持。
4.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1月—12月)。由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台山市支行根据我市普惠金融“村村通”工作实际情况,会同我街道有关单位,通过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提高工作实效。
四、主要措施
(一)积极推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第三方信用评级。进一步拓宽农村信用评级范围,积极引导商业信用评级机构对专业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市场化信用评价。出台相关制度和措施,支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第三方信用评级工作。
(二)推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切实维护农村金融稳定。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推动金融生态区建设,综合评估考核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机制,建立完善农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加强对农民的金融风险教育,增加识别和防范风险能力。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风险监测与防范,切实维护农村金融稳定。
五、工作职责
(一)统筹资源、建设平台、优化环境、及时补位、主动统筹、积极推动。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1.宣传发动。加强政策宣传,广泛组织发动村民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信用评价,共同推进信用村、信用户建设,引导广大农民以实际行动提升自身信用等级,获得信贷资金支持,实现勤劳致富。
2.主动统筹。发挥统筹兼顾作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八项行动”。积极协调,加强引导,解决单一金融机构和市场无法解决的问题,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和农民参与试点工作,确保普惠金融“村村通”有效推进。
3.建立平台。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报送数据,并建立常态化的信息更新制度。会同当地金融机构,指导基层推进信用村建设。重点做好进村入户采集资料和信用评级工作。
4.引导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通过财政投入引导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三农”。建立对农村金融(保险)服务站、助农取款点的财政补贴、补助机制,加大对基层金融服务“村村通”工作的扶持,协调电信运营商对农村地区布放金融电子机具的通讯费用实施优惠。加大对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的专项资金投入,增加贴息资金数额,扩大受惠面。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发起设立农户小额贷款成本分担和风险补偿基金、金融扶贫基金等涉农基金,引导带动更多的信贷资金对“三农”的投入。
5.分类支持。出台对信用村、信用户的激励措施和优惠待遇,铺设“信用绿色通道”,让信用村、信用户在生产、生活中获得更多的社会信用激励。根据信用评级结果,落实分类激励措施,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和改善自身信用,营造人人守信、守信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6.净化环境。创新城乡社区基层治理体系,开展以打击“黄赌毒”为重要内容的农村社会治理行动,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净化农村风气和社会信用环境。
(二)金融机构:增加投入、服务基层、创新业务、专业专注。金融机构要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发挥自身金融资源和业务优势,从“三农”实际出发,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优化内部考核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行支持,切实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主动服务基层农村,积极参与农村普惠金融建设。
(三)监管机构:分类指导、扶持三农、政策激励、形成合力。金融监管机构要紧紧围绕“支农助农”的重点,加强扶持指导和激励引导,为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基层、解决“三农”融资难问题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台城街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