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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7-04-21 02:51:17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街道办各办(局)、各城乡社区、有关部门单位: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街人民渡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的工作部署,我街决定在“五一”节期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城乡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要求,加强工作领导,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明确工作责任,落实责任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各城乡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结合《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台安委办〔2017〕44号)、《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街道办〔2017〕4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切实做好特殊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一)旅游安全方面:“五一”期间出游人数增加,往来人员频繁,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切实加强对旅游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治理。旅游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旅游社管理,加强对旅游景点、酒店、游乐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及道路交通的安全检查,密切注意天气预警预报,防止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排除一切事故隐患,确保旅客安全。
(二)烟花爆竹方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供销所、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储存、零售经销点和可能生产“私炮”地区的安全监管,认真排查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和燃放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危险化学品方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大危化品企业尤其是小化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突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对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等重点企业的安全大检查。
(四)建筑施工方面:各城乡社区、城镇建设与环保局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督促相关企业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加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深基坑、管沟(槽)、塔吊、物料提升机、井架、脚手架、防护网等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位要加强监控和检查,发现违反有关标准规范的,要立即整改,预防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发生。
(五)非煤矿山方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针对天气多变的情况,督促企业加强水害防止工作,对露天矿边坡和地质结构复杂、可能或经常发生滑坡、崩塌等灾害的场所要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作业。
(六)消防安全方面:各城乡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派出所要深入开展对“三合一”、“多合一”单位的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对火灾隐患突出、消防安全形势严峻行业、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和使用企业、“三小”场所以及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以及商场、车站、学校、油库等公共场所要害部位的安全整治。督促有关单位狠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三、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城乡社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五一”期间全日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密切注视辖区安全动态变化,随时掌握情况,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请各城乡社区于2017年5月6日前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送我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梁青;联系电话:5507199;传真:5558825;电子邮箱:tcaj88@126.com。

(台城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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