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台城街道办事处 | 生成日期: | 2020-09-21 15:52:26 |
机关有关办(局),街道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街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关于开展国庆中秋节前安全防范综合大检查的通知》(江安生办〔2020〕142号)和《关于组织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台安委办〔2020〕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实际,台城街道决定自即日起在全街范围内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机关有关办(局)、街道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我街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节和时段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水上和道路交通、旅游景点、人员聚(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高处作业、用电设施、娱乐场所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同时针对近期天气实际,抓好中秋、国庆前后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和防汛防风风险防控各项措施。
(一)重点行业领域自查。
各村(居)委会、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中秋国庆假期前后的安全形势和防范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1.道路交通:进一步加强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工程车、校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的监管监控,督促相关企业加强重点时段、恶劣天气的安全管理;开展以桥梁、公路危险路段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多发、易发事故路段、节点的改造和综合治理,完善道路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全力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由街道办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2.消防安全:深入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群租房、老旧住宅和“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消防隐患专项治理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突出抓好特殊时段、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依法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由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派出所、市监所和台城供电所依职责分工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3.建筑施工:突出高边坡、深基坑、建筑工棚、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关键部位和设施的专项治理,重点督促企业加强模架支撑、基坑开挖、起重机械安拆、高处操作作业的安全管理;深刻吸取恩平市管道施工崩塌事件教训,督促项目单位落实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筑工地,督促项目单位制定防范应对措施,如遇极端天气必须及时停止施工并撤离作业人员。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山西临汾“8·29”重大坍塌事故教训,按照《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刻吸取山西临汾“8.29”重大坍塌事故教训 切实加强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江安生办〔2020〕138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突出对酒店、饭馆、商铺、学校、体育馆、农家乐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建筑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建筑年代长、建设标准低、建筑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等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公共场所建筑,要全面排查底数,狠抓隐患整改,严防漏管失控引发安全事故。(由街道办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按照《转发开展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江安生办〔2018〕238号)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升本质化安全水平、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的落实情况,烟花爆竹批发仓储企业、零售经营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由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台城供销社和各派出所依职责分工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5.工矿商贸企业:深入推进各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五到位、五落实”制度等建设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预案、安全投入、“三同时”制度执行、员工培训等落实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由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6.水库和渔船、森林防火: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巡查队深入到林区巡查,从源头上管住火源,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完善水库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汛期和恶劣天气防范措施。抓好《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加强渔船安全源头管控,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渔船安全设备设施配备使用,加强汛期和休渔期安全管控,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由街道办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7.特种设备:重点检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充装、销售及使用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索道缆车和厂内机动车辆,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由城南、城北市监所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8.学校安全:加强校区安全管理,注重消防、应急事件、群体事件等风险隐患的管控。切实加强校车、校园及周边地区重点时段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由街道办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9.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全面摸排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风险点、危险源,加强管道站场的风险分级管控,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经营、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回头看”检查,巩固和深化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攻坚战成果。(由街道办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城南市监所、城北市监所依职责分工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10.危险边坡和地质灾害领域:重点针对危险边坡、易涝地带、建筑工地、余泥渣土收纳场等,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保证居民和企业生命财产安全。(由街道办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11.旅游景点:加强旅游景点、公园及各类游乐场所设施安全和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旅游景点景区营运车辆和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隐患。(由街道办经济促进局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12.农村用电:严格履行对农村用电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农村用电安全整治。对农业生产、生活用电线路及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农村用电安全。(由街道办经济促进局、台城供电所等有关部门单位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13.无证照经营场所:重点检查经营场所持证照情况,依法查处无证无照违法经营单位。(由城南市监所、城北市监所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14.街属企业物业:加强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设备设施、电气使用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由附城经济发展总公司、附城综合开发住宅公司、台城住宅公司等有关部门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15.社区物业:加强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设备设施、电气使用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由台城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16.城区敬老服务中心:重点检查消防安全、水电安全、设施安全、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制度、管理措施及操作规程的执行落实情况。(由街道办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也要按各自职责分工,持续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进一步排查和消除各类隐患问题。
由于当前正处于镇(街)机构改革期间,某些职能部门的职权暂未划清落实,请街道有关各办(局)和职能部门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台城街道安全生产良好发展局面。
(二)机关有关办(局)、街道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自查
机关有关办(局)、街道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要迅速组织排查辖区内各类安全风险,及时治理各类隐患,同时积极为迎接江门市国庆中秋节前安全防范综合大检查做准备。
1.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安全生产方面,主要包括: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情况,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部署推动加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消防和森林防灭火方面,主要包括:消防和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工作部署、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培训演练、装备物资强化等方面,中秋国庆假期前后、进入特别防护期后的消防和森林防灭火工作计划以及“禁火令”发布等情况。三是防汛防风方面,主要包括:街道各级责任人行政责任、技术责任履行到位情况,防汛防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落实安全度汛和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企业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例会和例检等制度情况,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排查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等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机关有关办(局)、街道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检查组,分管安全生产领导要亲自召开一次会议,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督管理职责和行业监管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针对节日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和综合监管。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二)强化隐患排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中秋、国庆正值夏秋交替时节,气温反复,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交通运输流量增大,安全生产面临的各方面风险依然突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风险,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跟踪、指导、督查,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和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予以查处,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机关有关办(局)、街道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履责。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信息,并在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机关有关办(局)、街道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合理安排部署,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迅速开展大检查,建立相关检查及隐患整改台账,并于9月28日前将大检查开展情况和《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发现隐患治理台账》(附件1)报送台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台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附件:1.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发现隐患治理台账.xls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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