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20-01-30 09:54:16 |
街道办各办(局)、一所四中心,街道各村(居)委会、街属单位及部门单位:
经台城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台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23日
台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切实加强我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和统筹协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街决定成立台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杨趣明 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方景现 党工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叶紫云 党工委委员、街道办副主任
伍小霞 党工委委员
吴坚宏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邝锦邦 党工委委员
曹年夫 市人大常委会台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赛华 街道办副主任
王满洪 街道办副主任
刘德武 街道办副主任
成 员:雷东宁 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
林剑锋 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黄素贤 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主任
彭鹏辉 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谭穗铿 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局长
余楚彤 党政办公室主任
邝万里 经济促进局副局长
杨 文 财政所所长
赖国燊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林志辽 司法所负责人
何文胜 东门派出所所长
陈炎华 南门派出所所长
许锐洪 西门派出所所长
刘建威 北门派出所所长
李国宏 环南派出所所长
梅策略 城区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
彭映林 城区敬老服务中心主任
谭崇武 东云社区书记
朱剑锋 环南社区书记
刘振业 富城社区书记
温立忠 南塘社区书记
黄俊明 新桥社区书记
李宇权 上朗社区书记
李育磊 园田社区书记
林 科 合新社区书记
谭闪辉 桥湖社区书记
邝浩立 仓下社区书记
林穗卿 凤凰社区书记
彭洪亮 沙坑村委会书记
黄剑波 北坑村委会书记
李国伟 东坑村委会书记
谭杰宏 板岗村委会书记
谭典华 河北村委会书记
黄玉祥 三社村委会书记
黄达斌 南坑村委会负责人
黄荣康 安步村委会书记
黄炳森 石花村委会书记
黄聪强 大亨村委会书记
李健安 长岭村委会书记
林伟荣 香雁湖村委会书记
李院立 廛溪村委会书记
刘伯儒 横湖村委会书记
李俊民 礼边村委会书记
叶光耀 筋坑村委会书记
朱超珍 泡步村委会书记
陈辉强 水南村委会书记
朱庭均 朱洞村委会书记
朱添华 平岗村委会书记
邝艺超 岭背村委会书记
邝悦霞 罗洞村委会书记
朱啟胜 淡村村委会书记
黄秀梅 圆山村委会书记
谭立贤 白水村委会书记
余伟强 桂水村委会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交通管控、市场管理、疫情处置、舆情应对、后勤保障、隔离观察、环境整治组7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由雷东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关世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一、交通管控组
组 长:叶紫云 党工委委员、街道办副主任
副组长:谭穗铿 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局长
职 责:落实市交通管控组的工作部署,配合市交通管控组开展相关工作。
二、市场管理组
组 长:刘德武 街道办副主任
副组长:林剑锋 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赖国燊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邝万里 经济促进局副局长
职 责: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协助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家畜家禽、水产、养殖渔业的疫情防治;按照有关规定,对家禽集中屠宰点强化监督管理,做好家禽养殖和集中屠宰环节的防疫检疫,以及定点屠宰点内的家禽屠宰活动监管,督促家禽屠宰厂、活禽批发市场代宰点严把活禽进货关,引导企业落实严格的检疫检验措施,养殖、屠宰环节家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济促进局负责疫情防控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强家禽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餐饮、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经营、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的家禽产品等行为;督促相关单位、场所落实家禽产品“准入”“追溯”等相关管理制度;协助开展查处取缔活禽经营限制区内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及农贸市场的活禽经营行为;负责禽类市场活禽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宣传落实活禽经营市场“一天一清洗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活禽零存栏”制度(即“1110”制度)。
三、疫情处置组
组 长:陈赛华 街道办副主任
副组长:雷东宁 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
梅策略 城区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
职 责: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监测、评估、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治。
四、舆情应对组
组 长:吴坚宏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彭鹏辉 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黄素贤 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主任
余楚彤 党政办公室主任
林志辽 司法所负责人
职 责: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牵头,会同党政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疫情防治相关知识,发布健康指引,增强广大群众个人防护能力,做好媒体沟通解析工作,明确有关情况将进行统一发布。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监测、预警、处置、危害等相关信息。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关动态,对于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早排查、及时介入,维护社会稳定。司法所负责协调因疫情防控需要带来的司法问题及民事纠纷的释义、调解等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伍小霞 党工委委员
副组长:黄素贤 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主任
杨 文 财政所所长
职 责:财政所负责保障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所需资金,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负责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做好物资储备;组织动员村(居)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
六、隔离观察组
组 长:方景现 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彭鹏辉 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雷东宁 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
梅策略 城区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
何文胜 东门派出所所长
陈炎华 南门派出所所长
许锐洪 西门派出所所长
刘建威 北门派出所所长
李国宏 环南派出所所长
职 责: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牵头协助市卫生健康局开展居家隔离。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无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可安排集中到市指定隔离区域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或可疑暴露后14天。
七、环境整治组
组 长:叶紫云 党工委委员、街道办副主任
副组长:谭穗铿 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局长
关世培 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一级科员
职 责:负责环境整治,配合爱卫办加强对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村庄卫生死角的清理力度,协调指导各村(居)委会开展大整治行动。全面整治“脏、乱、差”现象。
台城街道办事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方案
为组织做好台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感染病例,控制疫情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台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联防联控;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三、组织体系
(一)台城街道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1.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修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组织检查督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开展健康教育等。
2.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家畜家禽、水产、养殖渔业的疫情防治;按照有关规定,对家禽集中屠宰点强化监督管理,做好家禽养殖和集中屠宰环节的防疫检疫,以及定点屠宰点内的家禽屠宰活动监管,督促家禽屠宰厂、活禽批发市场代宰点严把活禽进货关,引导企业落实严格的检疫检验措施,养殖、屠宰环节家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3.经济促进局:负责疫情防控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强家禽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餐饮、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经营、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的家禽产品等行为;督促相关单位、场所落实家禽产品“准入”“追溯”等相关管理制度;协助开展查处取缔活禽经营限制区内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及农贸市场的活禽经营行为;负责禽类市场活禽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宣传落实活禽经营市场“一天一清洗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活禽零存栏”制度(即“1110”制度)。
4.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负责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保障养老服务机构入住人员的身体健康。牵头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宣传报道工作;密切跟踪舆情动态,引导辖区群众正确的舆论导向;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动员居委会、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党政办公室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宣传报道工作。
5.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负责环境整治,配合爱卫办做好卫生黑点清理工作,协调指导各村(居)委会开展大整治行动。
6.司法所:负责协调因疫情防控需要带来的司法问题及民事纠纷的释义、调解等工作。
7.财政所: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经费保障工作,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8.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关动态,对于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早排查,及时介入,维护社会稳定。
9.街道其他办(局)、街属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0.各村(居)委会:指导辖区村(居)民科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现疑似病例及时上报。协助相关单位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日常工作,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
(二)村级领导小组。
各村(居)委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成立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做好应对工作。
四、运行机制
(一)监测预警。密切关注相关医疗机构的疫情监测、预警与报告。各村(居)委会开展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日常监测。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收集和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发展、防控及危害程度等有关信息,及时向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街道办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1)责任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主要包括:各办局、各村(居)委会、各街属单位及部门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单位,教育机构和兽医机构等与公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责任报告人主要包括:上述责任报告单位中的负责人。
(2)报告形式。
责任报告单位及责任报告人以电话、手机短信或书面形式报告。
(3)报告要求。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各办局、村(居)委会、街属单位及部门单位要立即如实向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前期处置的相关情况,要在事件发生后的30分钟内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50分钟内报告市卫生健康局,并及时反馈后续处置情况。
(4)报告内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疫情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要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断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经调查确认的疫情报告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2.现场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由街道办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在市卫生健康局的统一指挥下开展。
3.社会动员。事发地各部门可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疫情发生后,街道办组织各方面力量配合定点医疗机构救治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我防护;可对邻近镇人民政府根据事件情况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事发地提供救助。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应急终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市的统一指挥终止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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