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9-12-27 17:35:39 |
各村(居)委会,街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经台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制定《2019年台山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抓好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台城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台城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反映。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23日
2019年台城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我街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和台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原则,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排查不放心、不托底场所和区域,理顺重点监管体系,逐级压实监管责任,逐一落实防范措施,提升群众消防安全能力水平,着力压减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19年12月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打造“两项工程”。
1.打造“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工程。
(1)紧扣重点开展专项宣传。主抓“三个一”: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各村(居)委会和辖属部门单位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加强整治,情况恶劣的采取曝光手段。
(2)抓住关键开展社会化宣传。各村(居)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派出所应根据我街冬防特点抓住关键开展宣传。根据我街实际,主抓以下几个关键:
一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和各(村)居委会冬防期间要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重点与消防大队联合开展校外托管机构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三是要街道各驻点团队要深入社区、农村、工厂、企业、“三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家庭进行宣传。
四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辖管的各类社会单位,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强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3)注重实效开展消防培训。开展三次集中培训:2020年1月中旬,台城安委会组织一次安监人员和基层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2020年2月底前,各村(居)委会组织辖区社会单位和企业单位开展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活动。
2.打造“基层防控体系”工程。
(1)整合基层巡防力量。积极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实体化,把实际的消防工作落实于街道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并落实到履行安委会职责的个人身上,将消防检查纳入安委会网格监管任务和事项。
(2)加强日常巡查指导。持续按照《台山市住宅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执行方案》要求,加强住宅小区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各派出所、各村(居)委会联合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的高层建筑、出租屋、老旧小区等薄弱区域开展消防巡查监管。
(3)织密最小防控单元。各村(居)委会要以社区为单元,巩固2018年消防安全家园的创建成果,各村(居)委会要组织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继续落实好“消防楼长”职能,每季度每户上门宣传不少于一次;完善好升级好消防体验点。积极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村民自建房屋设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
(二)深化“七个检查”。
各办(局)、各职能单位、各派出所和各村(居)委会要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组成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1.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联合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按照既定工作部署,集中梳理火灾隐患整改落实,全面实施隐患清零行动,确保全国“两会”召开前全部整改验收完毕。
2.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要联合相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博物馆、文物单位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鼓励运用科技防范手段。
3.深化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和有关村(居)委会要联合市民政局和市消防大队,重点针对养老院、福利院等消防安全基础差的社会福利机构开展联合检查。
4.深化燃气使用领域安全检查。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联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餐饮场所、中小型公共聚集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5.深化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检查。各村(居)委会要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安全集中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电气线路老化、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设置维护不规范、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6.深化“三小”场所、群租房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派出所和各村(居)委会要对辖区内“三小”场所、群租房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7.深化基建施工场地消防安全检查。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要联合上级部门,加强对在建、改建、扩建的基建施工场地,尤其是专项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场地的安全及消防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持续开展“两大行动”。
1.创建“消防安全家园”专项行动。各村(居)委会按照《台山市建设“消防安全家园”专项活动方案》的要求,学习示范社区江门蓬江区丰雅社区做法(江门后续推广),积极摸索以社区微型消防站为中心,所属各小区微型消防站及相关人员在发生火灾时联合调度机制。各村(居)委会要在冬防期间重点针对小产权房、村民自建房、出租屋和居民住宅,落实 “三清一查”措施,自我提升火灾设防等级。(三清:消防车道清违规停放的机动车、电动车、摩托车和障碍物;疏散通道清违规停放电动车、摩托车和易燃可燃杂物;阳台清可燃杂物;一查: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2.三合一、三小场所和居民楼院、出租屋“敲门行动”。各村(居)委会要联合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力量,扩展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清理范围,全面巡查整改火灾隐患,加大查处力度。要上门入户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培训,做到“敲门一家,培训一户,影响一片”。凡发现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违规充电的,一律采取措施彻底搬离;凡发现疏散通道不畅的,一律采取措施立即清通,切实降低“小火亡人”的几率和风险。
四、主要措施
(一)组织告知承诺。各村(居)委会结合“敲门行动”,通过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等形式,明确告知消防工作职责和法律责任。各村(居)委会要落实好社会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三自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两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一承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工作。)
(二)科学研判预警。2019年12月底前,各村(居)委会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题研判本地冬春季火灾形势,部署火灾防控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将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
(三)自选开展整治。根据我街实际,结合今年“奋战50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重点攻坚行动,重点针对城乡居民住宅、群租房、违章既有建筑、工业园区、家庭作坊、沿街小门店、养老院、厂房仓库、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等,确定不放心区域、不放心行业、不放心场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三)健全执法联动。对发现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切实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坚决依法予以惩处。对涉及违法建设的,要纳入违章建设攻坚行动范畴,强化源头管控。对涉及危化品使用的生产企业,要强化监管力度,重点针对违规混存危化品、超量储存危化品、擅自改变生产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类别等清理,超范围经营的一律实施停业整顿。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30日前)。各村(居)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派出所,分别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 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相关部门开展排查,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落实重要节点严管严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台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派出所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居)委会和部门,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单位请于每月25日前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动员落实情况上报台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台城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两会”结束后两天内上报工作总结及相关佐证资料。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58386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