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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9-05-28 04:02:00
关于印发《台城街道“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台山市“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台城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台城街道“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28日



台城街道“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

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意义重大。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确保我街消防安全形势持续良好,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10月在全街范围内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内容

分析近十年的35起群死群伤火灾,主要发生在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等9类重点场所,普遍存在以下9类突出问题: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三、步骤及措施

从即日起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30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动员部署到位。

2.制定工作标准。6月6日前,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对照国务院安委办《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省消安委《广东省火灾风险点指南(试行)》(粤消安〔2019〕7号)及前期部署的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等既定防控重点和要求,深入研判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进一步细化明确具体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7日至10月10日)。

1.单位自查自改。督促各单位对照检查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2.行业集中排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针对突出风险,组织行业部门、重点企业、连锁集团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8月25日前,相关行业部门将火灾隐患排查情况书面报送台城安委会办公室。

3.严格执法检查。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强化执法检查,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对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组织调查,依法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

4.综合施策推进。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

5.深化专项治理。深入排查9类场所电气安全隐患,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组织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进行“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辖区火灾规律特点,开展针对性治理。

6.突出重点防范。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及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在确保涉会场所绝对安全的基础上,重点针对9类场所和9类风险,加大管控力度,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

9月25日前,针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治理,明确整治完成时间、责任人,做好列表推进,对暂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落实严防死守措施,做好“一风险点一对策”,并将防控对策报台城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排查情况,切实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活动期间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火灾管控措施,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高度稳定。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台城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协调调度,成立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统筹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各方责任,逐个节点推进。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办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火灾事故防范工作的签报意见》、省安委办《关于持续推进七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省消安委《2019年度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及省消安委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既定部署要求为主线,深化制定相应治理标准,分行业、分领域,持续抓好火灾隐患综合治理,落实各项火灾隐患整治措施。

1.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集中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房,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

2.各派出所要重点排查“多合一”场所、群租房等小单位小场所,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锁闭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

3.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要重点排查建筑施工工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管理,集中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突出风险。

4.各市场监督所要重点排查商场、市场等场所,集中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设施设备损坏等突出风险。

5.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和经济促进局要重点排查公共娱乐、宾馆饭店、文博单位等场所,集中整治易燃可燃装饰装修、锁闭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风险。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强化执法检查,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对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组织调查,依法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牵头探索建立一系列消防信用奖惩机制,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张贴宣传资料、上门宣讲等各种形式向群众提示风险和普及常识。

(四)跟踪问效,狠抓落实。专项行动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要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及时通报点名,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实施约谈,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并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的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情况及联络员名单,请于6月5日前报送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6月至9月,每月22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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