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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9-04-16 10:22:00
关于印发《台城街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台山市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安委办〔201935号)文件要求,我街制定了《台城街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

2019416



台城街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江门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印发<台山市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安委办〔201935号)文件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下称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我街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明确执法工作内容(2019418日前)。各村(居)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专项执法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做好协助执法检查工作,确保专项执法检查有序推进。

(二)企业自查自纠(2019420日前)。各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切实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梳理、排查企业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方案,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三)协助专项执法检查(20194月中旬)。各村(居)委会、安委成员单位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协助我街安监局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严格依法查处;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依法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因隐患整改不到位酿成事故,影响周边企业单位安全。

(四)重点督导检查(20194月中下旬)。我街安监局将分类制定专项督导方案,对下级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同时,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村)居委会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重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推动专项执法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总结报告(20194月底)。各村(居)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对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汇总上报,于423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街道安委会办公室。

三、重点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

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重点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硝化物、剧毒化学品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整治规模小、管理乱、基础差、风险高的企业。一查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情况。二查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等情况。三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制定执行情况。四查自动化控制系统和紧急切断系统配置运行情况。五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安全管理情况。六查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演练情况。同时,要对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与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园区内企业对周边单位的安全影响情况。

(二)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

各村(居)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对辖区内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深入摸排,进一步完善专项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台账,把各行业企业的所有有限空间辨识出来、管控到位,确保所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做到七不(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各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企业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对本企业事故易发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对自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消防。

各村(居)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扎实推进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打通生命通道、群租房和三合一专项整治、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安全生产违规操作集中整治、建设消防安全家园专项活动和高层住宅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抓有关行业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以及自查自改情况,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按照四个一批(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的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村(居)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充分认识到当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依然任重道远,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系统排查和研判,狠抓防范措施落实,坚决打好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我街安监局各检查组按方案要求及时开展相应工作,立即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各村(居)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检查工作有序推进。要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定期通报、暗查暗访等方式,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手段、最有效的措施、最严明的纪律和最严肃的问责,铁腕整治企业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严格跟踪管控,强化历年遗留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各村(居)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全面梳理、认真汇总历年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督导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实行闭环管理。对已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逐项列出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强化追责、问责;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要加强跟踪复查,强化现场管控,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坚决防范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督考核问责,确保督查检查取得实效。要严格安全隐患整改标准,对发现的问题一盯到底,做到闭环管理。凡是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取缔关闭。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一律尽快关闭,依法吊销企业相关执照,并向社会公告。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涉及相关部门负责的监管问题,及时以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向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发出工作建议函,督促认真进行整改。要加强监督考核,对因自查检查走形式、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查处不严格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坚决倒查责任、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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