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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9-05-20 03:53:00
关于印发《台城街道建设“消防安全家园”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台山市建设“消防安全家园”专项活动方案》(台消安〔2019〕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制定《台城街道建设“消防安全家园”专项活动方案》,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20日





台城街道建设“消防安全家园”专项活动方案


近5年以来,全江门市居住类场所火灾一直处于高发频发势头,据统计,共发生火灾1947起,造成10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43.89%和66.67%。其中设置在广大居民住宅楼院、出租屋和村民自建房等建筑中的家庭住宅最为凸出,共发生火灾1798起,死亡10人,分别占总数的92.35%和100%,已经成为全市火灾发生的主要场所类型。为全面提升家庭住宅抗御火灾能力水平,切实扭转家庭住宅“小火亡人、小火成灾”的不利形势,确保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经研究,街道安委会决定在全街部署开展建设“消防安全家园”专项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为根本指引,按照“政府统筹、部门推动、基层发动、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原则,由各村(居)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联合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群体,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建设“消防安全家园”专项活动,自知、自查、自改,自我提升火灾设防等级,全面提高居民家庭自防自救能力水平,有效遏制和减少家庭住宅亡人火灾,确保全街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保持持续平稳。

二、活动时间:2019年5月21日至12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以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建设“消防安全家园”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台城安委会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分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挂表推进,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强化基层工作责任落实。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建设“消防安全家园”专项活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结合“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逐级研究制定本地专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工作部署会,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植、技术支撑、资源支持和物质保障。各村(居)委会承担建设“消防安全家园”专项活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培训手段和消防安全巡查手段,定期组织公益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设活动。

四、活动措施

(一)全面动员。综合运用宣传横幅、户外广告等形式,在主要道路、住宅小区、村民自建房集中区域周边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村(居)委会要组织一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及业主代表座谈会,上门入户发放专项活动倡议书,在所有居民住宅楼院、出租屋和村民自建房首层主要出口处、社区宣传栏广泛粘贴建设活动通告和宣传海报,倡议辖区内各社会单位、楼院视频广告设施播放专项活动宣传短片和家庭住宅火灾警示教育片,发动居民群众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自改活动。

(二)强化部门推动。街道各级部门单位、各派出所、各村(居)委会要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和消防安全巡查。要综合运用96119有奖举报热线、微信随手拍,发动群众查找身边消防安全隐患,提供最近距离的技术咨询服务。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和各村(居)委会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家园”建设活动。各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建设活动,强化对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培训力度。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要组织学校等教育机构,动员学生带动家庭开展风险排查。城南市监所、城南市监所、台城供电所等要针对如何判定合格的电线、电气产品以及使用年限提供指引,方便群众选购合格电气产品。推广运用具有电气自动监测断电的新型电气产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济促进局、台城供电所要针对老旧住宅电气老化、设计不合理、用电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并为群众提供用电安全咨询服务。其他行业部门结合法定职责分工,加强技术服务指导。

(三)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在规范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以村(居)委会为单元,按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合理划分联防区域,实施互助联防、邻里守望消防安全新型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街镇吹哨、部门报到”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实行“路长、街长、巷长”区域包干责任体系,细化建账、排查、管控等工作标准,综合协调、条块联动、因情施策,将主体责任压实到单位和社区自身,实名制明确到网格和岗位人员。要组织村(居)委会消防网格员、派出所、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及微型消防站等力量,进村入户开展防火巡查,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源头管控,有效提升区域联防联治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楼长工作机制,实施实名制登记。

(四)实施隐患综合治理。针对城市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委会不同特点实施分类治理,其中村委会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粤办发〔2018〕21号)文件要求,落实各项重点建设任务。要紧密结合“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推动落实家庭住宅火灾防范措施(见附件)。将老旧住宅电气、燃气线路改造纳入街道消防安全工作内容,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加装电动车禁入电梯智能管控系统,发动居民群众每月开展清理楼道、清理阳台、清理电动自行车、检查老旧电气线路等“三清一查”活动。各村(居)委会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积极倡议发动使用10年及以上的家庭住宅业主聘请具备资质的电气检测服务机构实施线路检测,并提供具体指引。对于老幼孤寡、贫困户、五保家庭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检测,定期更换户内电气线路。集中开展防盗铁栅栏专项治理,已建成的防盗铁栅栏不符合要求的,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督促逐步改造。

(五)强化宣传培训。各村(居)委会、物业管理服务单位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家园”主题公益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灭火和逃生演练。常态化通过社区宣传栏、楼院视频等阵地,针对常见火灾隐患、不同时间节点火灾风险和典型事故案例,发布提示性、警示性宣传。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社区网格员、志愿者和楼长的作用,采取面对面宣讲、上门提醒、发送短信、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告知家庭住宅火灾风险点,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的位置,消防器材、逃生设备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全面普及群众消防安全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建设“消防安全家园”专项活动是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延伸,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家庭住宅“小火亡人”的有效举措。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正确认识当前加强家庭住宅火灾防控的紧迫性与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全年消防工作,将各项活动措施落实落细落具体,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力维护我街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二)推动工作落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把建设“消防安全家园”专项活动列入重点工作内容,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主推手”作用,进行常态化研究部署,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街道安委会将对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全过程跟踪暗访督导,及时掌握了解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相关单位部门,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

(三)强化信息报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及时掌握辖区活动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各类档案台账备查,并切实加强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全面性。5月份起,每季度第三个月24日前上报工作开展进度情况。12月24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台城街道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情况后,将形成书面报告报台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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