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台城街道办事处 | 生成日期: | 2024-03-22 09:39:24 |
致广大市民朋友:
春暖花开芳草萋,又是一年清明时。每年农历二月初二后至清明节期间,台城不少地区群众陆续进山扫墓祭拜。为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祭扫氛围,做文明有礼之人。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防火安全意识,做好宣传。广大市民朋友要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做到自觉、自律。自觉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员,积极向家人、亲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形成人人参与、全民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坚决做到不在林木绿化带祭祀,做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二、自觉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自觉摒弃上坟烧香、烧纸、烧香烛、放鞭炮等习惯,倡导文明祭奠、低碳祭扫,提倡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扫一次墓以及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祭扫方式,提升传统节日的现代意义,积极争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绿水青山的守护者。
三、倡导厚养薄葬,节俭祭祀。充分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倡导老人健在时,多关心尽孝心,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世后,在祭祀中,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相互攀比,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从俭办丧、文明祭奠,使祭祀活动起到“传承好家风、彰显正能量”的作用,倡导厚养薄葬、真诚孝行的文明理念,营造社会文明新风尚。
四、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新风。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告别陋习、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主动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家人和亲朋好友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带头践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倡导。
“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让我们携起手来,争做森林防火的倡导者、宣传者、实践者和守护者,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用文明祭祀、护林防火、人人爱绿植绿护绿的实际行动,共建生态文明和谐的美丽台城!
台山市人民政府台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2日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58386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