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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台山政府网 生成日期: 2017-12-07 04:43:00
台城的省级不可移动文物

不可以移动文物是指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他们蕴含着丰富的内涵价值,是台山侨乡文化、岭南文化,乃至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日,台山市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调查正式启动,拉开我市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序幕。小编带各位街坊了解一下台城内有哪些不可移动文物!

台山县政府大楼

台山县政府大楼位于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东云社区中山路三巷6号,建于中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坐北向南。钢筋混凝土结构,主楼高四层(首层为地下室),钟楼高三层,占地面积1108平方米。正面19级台阶突出中心入口位置。二至四层设有多个办公室和会议室,地面铺设彩釉砖,布局大致一样。高耸的穹顶钟楼具有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建筑风格。

台山县政府大楼正面

大楼顶部

台山县政府大楼整体造型气势恢宏,美观大方,富丽堂皇,是台城标志性建筑之一,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2002年7月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大楼局部


台山县立中学旧址

台山县立中学旧址位于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东云社区石花路1号,建于中华民国时期。教学楼坐东向西,钢筋混凝土结构,平面呈“山”字形,由门楼、南院、北院三部分组成。门楼正面采用八根爱奥尔柱式和16级台阶突出入口,大楼正面采用仿石材构造的水刷石粉墙面,南北座两翼建有四角纪念亭。

台山县立中学旧址教学楼门楼

图书馆地上三层半,地下室一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红墙绿瓦,重檐攒尖顶,在墙角、墙面、栏杆采用了中国传统的“吻”、“莲花”图案,二楼檐口则用简化型斗拱装饰。

台山县立中学旧址图书馆

两座建筑融合了中西方建筑风格。2002年7月被台山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11月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



(台城街道办,综合: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江门日报台山微事、网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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