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四九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9-03-14 09:52:00 |
关于印发《四九镇矿产资源开发和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
机关各办(局)、各村(居)委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四九镇实际,镇委、镇政府特制定了《四九镇矿产资源开发和监管工作机制》,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台山市四九镇人民政府
2019年3 月13 日
四九镇矿产资源开发和监管工作机制
为规范四九镇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遏制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四九镇实际,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预防体系和监管长效机制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预防体系和监管长效机制, 进一步强化全镇矿产资源管理,坚决打击和有效遏制非法采矿、滥采乱挖等行为,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根本好转,促进全镇矿产资源科学合理利用。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镇成立由镇委书记任组长,分管政法工作镇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站所部门为成员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预防、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各村(居)委会是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建专门班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村支部书记(主持工作村主任)是辖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监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层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安排村干部对非法采矿行为实行分片划段定点包干,确保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二)建立健全预防体系。镇建立矿产资源开发预防体系,成立由四九综治办、四九综合巡查队、四九国土资源所、四九城建局、四九城监队、四九派出所、四九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参与的矿产资源监管工作队伍;各村设立村级矿产资源监管协管员,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国土资源监管网络。以矿产资源为重点,对违法用地高发区域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集中地区进行动态巡查。
(三)严格执法,坚决查处。对非法采矿、乱采滥挖及非法加工、运输矿产品的,要立即予以查处、关停、取缔。对拒不停止开采和非法加工、运输矿产品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涉黑、涉恶案件,要依法查办,严厉打击。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及党员参与采矿、办矿的,一经查实,由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坚决予以清理和纠正,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适时公开查处结果。要加大整治行动宣传力度,定期报道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曝光非法采矿行为,全力营造打击非法采矿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镇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镇、村两级监管体系;设立镇、村两级监管员,签订监管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一旦发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要立即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努力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关停的非法开采矿点,要经常进行“回头看”,彻底关实关死。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坚持监管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处置本辖区内矿产资源偷挖、滥采违法行为。镇级每周动态巡查不少于1次,村级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并作好巡查记录。严格奖惩机制,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年终考核。
附件:四九镇矿产资源开发和监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四九镇矿产资源开发和监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谢福海(镇委书记)
副组长: 黄振业(镇委副书记)
陈华俊(镇纪委书记 )
郑梁柱(镇纪委副书记)
组 员: 杨 威(台山市国土资源局四九国土资源所所长)
甄永辉(党政办负责人)
朱楚明(城镇建设与环保局局长)
伍建初(台山市公安局四九派出所所长)
何 军(台山市公安局四九派出所副所长)
余伟斌 (供电所所长)
李彦文(维稳及社会治安综治办公室主任)
陈兴强(农业和农村办公室主任)
伍灼武(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伟常(四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廖适存(经济促进局局长)
周 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岑广才(四九司法所科员)
李惠方 (城监队长)
袁自城(大塘村委会主任)
雷建辉(复盛村委会主任)
林岳明(白石堡村委会主任)
李彦文(高岭村委会主任)
余彩云(营村村委会主任)
伍碧波(上坪村委会主任)
伍玉珠(下坪村委会主任)
李赞宇(上蓢村委会主任)
伍廼文(下蓢村委会主任)
马锦亮(五四村委会主任)
伍荣添(东方村委会主任)
伍英培(玄潭村委会主任)
伍灿东(车蓢村委会主任)
甄邑光(东冠村委会主任)
林亮清(大东村委会主任)
黄海华(松蓢村委会主任)
谭沃宁(四九圩居委会主任)
刘焕英(五十圩居委会主任)
伍坚洪(坂锡居委会主任)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