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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8-09-30 03:36:16
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村(居)委会、企业

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平安、欢乐、祥和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部门单位村(居)委会、企业要进一步强化“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严抓实抓细抓好。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细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

二、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要把握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台安委办〔2018〕91号)和《关于印发<四九镇深刻吸取哈尔滨“8·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四府2018〕95号)等相关文件以及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制定严密的安全检查方案和防范措施,在全面开展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高处作业、用电设施、娱乐场所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安全检查。各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在“两节”期间做到安全无事故。

三、广泛宣传,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

中秋、国庆期间,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意识松懈,事故易发多发等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救和互救能力。要制定和完善重大节日的应急预案,细化各项应对措施,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准确的上报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5488213)

 

 

                          台山市四九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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