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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1-12-27 03:54:41
四九镇公开信息送交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工作程序,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及时、完整地送到四九镇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以下简称办公室),提高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工作,是指政府信息公开送交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完整地向办公室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单位是指本辖区内各部门单位,村(居)委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送交单位)

第四条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工作应遵循各负其责、及时有效、系统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各送交单位应当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办公室送交纸质文本一式两份,并通过政务网、互联网传输平台在线送交或采用离线方式送交电子文本。送交的纸质文本应为原件。电子文本应符合有关文件格式(见附件1)

已向政府作出提速承诺的送交单位,送交日期按其承诺期限执行。

属于主动公开的联合发文的政府信息,由该文件的主管单位负责送交。

第七条各送交单位对送交的政府公开信息做出修改或者废止时,应及时将修改后的全文和目录或者废止信息的目录送交办公室。

第八条各送交单位应将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工作纳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中,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办理向办公室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具体事宜。

第九条政府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内容。办公室负责定期对送交单位的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工作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第十条对不按规定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或者不及时送交已变更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责令改正。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0一一年五月十日



1

电子文本送交格式

向政府所送交的政府信息电子文本应采用如下文件格式:

文本文件采用XMLCEBPDF格式

文件目录采用XMLDBFEXCEL格式

图像文件采用JPEGTIFFPDF格式

音频文件采用WAVMP3格式

视频文件采用MPEGAVl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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